放射源安全作业章程
1.操作必须要有
专职射线检验人员进行。操作前应该先
检查设备无明显损伤;驱动机构是否灵活,有无卡死现象;输源管有无明显砸扁活损坏现象。在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送源。
2.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穿好劳保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作业时辐射范围为禁区,应设有警示灯、警示牌、警戒旗。
4.作业人员应佩戴好射线报警器、个人剂量片等个人防护用品。
5.为减少电离辐射,必须严格遵守
“辐射防护
”的三个基本原则,将辐射控制在允许的最低范围以内
。6.操作前应提前办理射线探伤许可证,并通知相关部门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区域。
7.严格按照
射线探伤许可证规定的时间作业,严禁私自更改作业时间和地点。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应按
PC8-XCQA-AQ-2022-05
-004
《射线探伤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
执行。8.放射源在运输及作业期间,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9.放射源在使用之前
及使用后必须要使用
射线报警装置进行检查,确保放射源的正确保管及回收到位。
10.射线装置应当定期
检查,确保完好,如果发现
问题应当立即
停止使用。
11.正确合理使用
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确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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