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工技术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熟悉矿井防尘系统,做好防尘、灭尘工作。
第2条负责井下主要井、回风巷防尘设施的安装、检查、维修,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防尘设施。
第3条负责各施工点及进、回风巷、隔爆设施、检查、维护。
二、下井前准备
第4条下井前就明确任务,准备好所用工具、材料。
三、洒水灭尘
第5条主要进风巷、进风上山、石门每个月至少
洒水一次,主要回风巷、回风上山、石门,每个月至少
洒水两次,煤仓上口附近
20m范围以内
不定期洒水。
第6条及时清除或润湿所辖范围以内
的粉尘堆积。
第7条根据巷道断面情况,安装设施适合喷雾,保证喷雾设施正常使用,雾化效果好。
第8条检查、监督各施工单位防尘设施完好情况、使用情况。
四、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
第9条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移设隔爆水袋设施,定期检查、维护。
第10条 认真仔细填写
隔爆设施管理牌板,内容包括地点、水袋型号、数量、排数、水量、管理人员姓名、日期等。
第11条采掘工作面隔爆水袋设施距工作面
60~200m范围以内
,水量指标不得低于
200L/
m2主要进、回风巷水量指标不得低于
400 L/
m2,每个水袋水量不得低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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