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单证管理及复核制度
一、总则
建立进出口单证管理及复核制度,明确对各岗位人员审单、录入和操作执行的控制要求;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使报关业务更加有效,准确与符合法规要求.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报关业务管理
出口业务
、操作人员必须在货物出运至少5天前编制出口报关单证;
、报关资料须经公司复核审核员复核,尤其在产品规格、数量、金额、港口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资料要求及时通知编制人员,并追踪得到更新报关文件。
、出口业务操作员在报关日至少2-3个工作日前,将全套报关资料给代理报关行/报关公司。
、代理报关行/报关公司必须在报关日向海关申报并递交所需的报关资料。
进口业务
、操作人员先取得进口货物正本单据.
货物到港口后,操作人员必须将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委托书及其他特殊单证寄往制定货运代理,委托代理公司办理进口成本清关手续;
、海关等有关主管部门一经放行,业务操作人员应及时安排拖拒并通知公司指定仓库做好卸货准备。
、货到公司后,业务操作人员通知指定仓库更具要求进行卸货.如需报检的,应提前通知检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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