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加工、供料工安全章程规定
第1条运转工开车前应检查皮带、机械等部位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否则不准开车。
第2条使用各种加工设备时,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并应当遵守
其安全使用规定。
第3条皮带机、破碎机在运转当中,严禁加油、清扫和修理。无论皮带是否运转,不准横跨皮带或在上面行走。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当及时
找电工修理,严禁私自拆卸。
第4条人、车辆穿过铁道时,必须严格遵守
“一慢、二看、三通过
”的有关规定
。第5条应当随时
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检测修理
或检查设备时,应当严格
遵守《设备检测修理安全章程规定
》、《维护检查和各种通用工具及使用安全章程规定
》。第6条烧结矿堆禁止放在电器设备附近和电线下面,其安
全距离不得小于
2米。第7条现场需放炮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炸药生产与爆破安全规程》。易燃易爆
物品应放置在指定地点,并设专人保管。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实验,确保有效。
第8条装料时应当保持
料堆角度,严禁掏挖。
第9条班终应对操作台、配电盘及设备进行彻底清扫。
第10条
台闸时应戴绝缘手套,站在闸盒侧面操作。
第11条
料仓上面应盖上格孔尺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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