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线工程临电防护施工规范
(1)、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a、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入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b、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表格1
)表格1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m)XXX
5c、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表格2
)表格2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
m)677d、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10kV
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2m。e、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
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0.5m
。(2)、外电防护
a、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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