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灌区管理制度
1、液氨罐区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
3、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检
,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车间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罐区内应当配备
应急喷淋设施
,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不得堵塞。
5、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1次
全面检查。
,6、液氨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
7、贮罐应当设置
防火堤,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
,必须全部封死。
8、贮罐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围栏。贮罐顶上人孔周围要有栏杆,防止坠落。
9、罐车的装卸
9.1充装前的检查
罐车充装前,充装单位必须配有专业技术人员对罐车的罐体技术资料及有关人员资格证书
件和罐体外观进行验证和检查。凡有下述情况
之一者,应在事先妥善处理,使之能符合充装条件要求,否则严禁充装:
9.2罐车未能按照国家
技术法规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的。
9.3罐车的底盘部分或车辆运转
部分未能按
铁道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进行定期检测、修理
的。9.4汽车罐车的驾驶员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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