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的交通安全措施
项目部:
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工程近期即将开工。由于该项工程位于市武清区汊沽港镇,给施工带来极大的不便,本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为了进一步保证
施工人员、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当严格
执行如下保障措施:
1)坚持“谁主管哪项工作,谁就对哪项工作负责
”的原则做好本岗位的交通安全工作。
2)制订施工方案后先与业主、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办理好交通管理手续。
3)对施工人员(员工
、外来工、外租机械操作人员及分承包队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4)施工现场的两端应按交管部门规定设置标志牌,施工现场各道口应设明显标志,提示过往人员、司机注意安全。
5)搭设路档时工作人员应穿好标志服,设专人指挥,按施工方案安装牢固,防止对过往行人、车辆造成伤害。
6)设专职交通疏导人员,穿好标志服,手持警示旗,
要求疏导人员要坚守岗位,不晚岗,尽职尽责。
7)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安全装置,(包括外租)必须灵敏、可靠、齐全、操作人员应当注意
安全操作,严格要求驾驶室外其他部位一定不得载人。
8)凡在围档以外施工的工作人员(测工、清理、围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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