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安全操作章程
一、目的和范围
1.1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控制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破碎工作岗位。
二、职责
2.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章程
操作。2.2保持破碎设备、场所的卫生。
三、要求
3.1破碎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之后
方能上岗作业
。3.2破碎机起动后应当保持
其先空转
2~3min
,没有异常现象后再投料工作。
3.3工作中要随时注意破碎机的运转情况,首先,送料要均匀,以防阻塞碎料室;其次,不要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若发现有振动、杂音、轴承与机体温度过高,向外喷料等现象,应当立即
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3.4要保持破碎机的给料均匀,防止过载。严格防范
金属和木材等不能破碎的物件落入机中。
3.5不要随便更换皮带轮,以防转速太高致使破碎室产生爆炸,或转速太低影响粉碎机的工作效
率。3.6停止运转前,应该先
停止给料并将机中物料排净,然后才能切断电动机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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