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井地面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切实加强矿井地面运输管理,改善运输环境,规范机车行车秩序,保证运输安全,特制本规章管理制度:
一、电机车的安全性能必须满足下述条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一)司机室必须要有牢固的顶棚,并且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
(二)有警铃(喇叭)、前后灯,并能正常使用。
(三)撒砂装置完整有效,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制动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四)电气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
(五)列车有红尾灯。
(六)机车每年年审合格。
二、行驶机车的轨道及设施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车场轨道型号不得低于22kg/m,并达到标准化要求。
(二)道岔必须符合标准,安装正规搬道器,禁止使用牛尾道岔。
(三)轨道和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品,运输队每周应对轨道和巷道情况检查一遍并认真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三、行车调度及信号满足下述条件:
机车出井后,必须用电话与调度室进行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
继续运转。
四、机车的行车秩序必须要有如下规定:
(一)地面车场行驶机车的台数不得超过3台;
(二)地面车场机车牵引数量为每次35个矿车;
(三)顶车极限位置:在地面车场进行顶车作业时,矿车距离车场尾端的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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