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跟车工安全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1、跟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得人车的基本构造原理,并能正确处理运转
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作业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不来交班人不准脱离工作现场,填好交接班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3、交拄班应做下列工作
1)交待上班运转
情况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
2)交待上班发生事故的情况和原因;
3)交待运转
线路、道岔,信号,路灯、路标等情况;
4、斜井人车跟车工负责每班作一次人车手动落闸试验,并协助人车专职维修工做好有关的人车检查和试验工作;
5、平巷人车跟车工负责摘挂红尾灯。
二、运作前检查:
1、斜井人车跟车工应做下列检查:
1)接班后检查人车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手动落闸机构等,特别要使人车自动落闸机构闭锁应处于打开位置,制动装置应灵活好使,一切检查合格之后
才能动作;
2)检查乘车秩序,乘员应坐好。不得超员,人车连接处严禁站人,人车的安全防护
链必须挂好;
3)检查乘员不准有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火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或其他物料带入车内;
2、平巷人车跟车工应做下列检查:
1)接班后检查连接拆插销、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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