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蒸汽锅炉安全运转操作章程
一、锅炉运转
的首备条件:
1、必须要有
质检部门签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和质检、锅检所检验部门签发的锅炉定期检验合格证书。
2、必须要有
符合《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和运转记录。3、司炉工必须经特殊工作培训、考试合格,持有锅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并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方准上岗。
4、水处理设备及各项化验指标均达到锅炉运转
水质标准。
二、运转
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2、循环水系统及锅炉补水系统无异常,各阀门开启度达到规定状态。
3、检查燃气压力不得低于
8000Pa
,供气管路无泄漏。
4、运转前对燃烧程序控制器复位。
5、检查软水箱,确认水量充足后开启阀门。
6、检查锅炉补给水量是否正常。
7、检查软化水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8、检查加药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及加药桶药液充足。
9、检查锅炉内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
10、检查锅炉水位、压力、温度、点火与火焰检测四大保护装置、燃料输送管道的泵与阀门等进行仔细检查
调试工作。
11、以上各项检查正常后,按通主电源空气
开关,打开钥匙开关,未经检查和试验合格的锅炉,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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