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事故共享管理规定
第一条未遂事故是事故的一种形式,是指已经发生但没有造成损失的事件;也指由于设备设施自身的故障、隐患,或工艺不合理、
“三违”作业、自然或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生产作业过程当中
出现了险情,在事故即将发生之际,被及时发现并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措施,或设备的联锁保护等因素起作用,阻止了事故的发生
的事件。
第二条为吸取事件的经验和不足
,积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项规定
。本项规定
适用于公司属下油库。
第三条未遂事故的处理,参考
《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即发生未遂事故的单位,对事件要及时上
报,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在事故台帐中登记,做到
“四不放过
”。在处理事件时,按各级安全环保责任制的有关规定
,分清事件的直接责任人
和领导责任人
,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的人员,根据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未遂事故分类:
未遂事故分类参考
事故分类进行,分为:火灾事件、爆炸事件、设备事件、生产事件、交通事件、人身事件;按事件性质分为责任事件、非责任事件或破坏事件。
第五条未遂事件调查处理
一、发生未遂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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