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营业线上线作业的安全防护控制,防止机车车辆伤害、触电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运转
秩序良好和运输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安全法规制度,本着不设置防护不准上线作业的原则,特制定北京铁路局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局内运输、客运、货装、机务、车辆、工务(工电大修、客专维修基地)、电务、建设、土地房建、物资、多经等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局外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合资铁路单位在局内营业线的上线施工维修和相关作业。
第三条局外单位在局内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
施工作业时,除按照《关于公布〈营业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铁师〔
2008
〕435号)和《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办法〉的通知》(京铁师〔
2010
〕249号)规定外,还需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防护设置
第四条上线系指:设置有护网的线路区段(含站内),需进入护网内的;未设护网线路区段可能侵入限界的。作业系指:对设备进行维修施工、检查巡视、故障处理、抢险救援和打冰除雪作业等。专用线除外。
第五条凡上线作业必须设置好防护,未设置防护严禁上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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