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一、上岗须知
(一)时间规定
1、时间规定
总部:公司总部每周工作五天半,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
8:00—12:00,其中周六下午为公司行政办公例会时间。
购物广场: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具体时间由购物广场总经理安排.
★直落期:购物广场试用期员需进行
7天的直落期,合格后方可任用。
2、制服、工牌
制服:购物广场员工入职时,每人应按公司规定统一定价购买两套工作服。
工牌:绿色——普通员工
蓝色--促销员
红色—-课长以上管理人员、公司总部工作人员
●若工牌损坏或丢失,须向人力资源部上交一寸彩照,重新补办,并支付工本费人民币
10元。二、新进人员任用管理办法
(一)试用期
试用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无须提前通知对方.
(二)转正
试用期合格的新员工,应填写《转正申请报告》,交人事部门审核,并参加人事部门有关考核,考核不和格的将延期转正,合格者经人事部门批准后既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三、绩效考核评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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