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店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制度(销售人员用)
一、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认真做好产品检验,严格控制 不合格品流出。
二、对不合格品,无合格报告或报告
工程不健全、或包 装破损、或保管损坏的产品流入市场。
三、对不合格产品要上报,单独摆放,对调查原因进行 分析并有记录。
四、因供货商原因的不合格品应立即通知供货商,并对 同批商品进行质量检查。由质量负责人
催促供货商及时解决。
五、因本公司(店)的原因而产生的不合格,要立即分 析原因并进行纠正,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要追究相关人员 责任,因原材料或仪器设备造成的原因,由质量负责人组织 整改。
六、采取的纠正措施和获得结果应记录。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