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宣贯教育
培训制度
1、为了增强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职业健康防护能力,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职业健康宣贯教育
培训。2、培训中心负责职业健康培训组织工作,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制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并配合职教中心实施。
3、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分为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公司级(一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培训中心负责,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实施;车间级(二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负责实施;班组级(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5、外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业务相关单位负责进行。
6、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安环处负责监督二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执行情况,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监督各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执行情况。
7、凡与厂构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都要进行
职业健康的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7.1特种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联系政府管理部门进行专业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发证;
7.2工人在操作新设备时要由生产设备部门进行工艺设备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
;7.3工人在复工时的教育由所在车间进行并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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