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部安全操作章程
第一条建立质检部各检验室用电、用水及在实验检验过程当中
的安全规则,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别制定质检部安全操作章程
:第二条注意用电安全,如果发现
仪器设备在通电情况下发生异常,应当立即
切断电源,并通知电工来修理,不得擅自动手。
第三条接触有毒有害液体和试剂时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应穿戴好规定劳保用品
。第四条所有产生有刺激性、腐蚀性、恶臭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操作,都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条实验前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要求进行操作。
第六条对有毒有害的溶液移取时,绝不可以用中吸移液管,吸取有毒液体时,应用吸耳球或专用工具。
第七条使用易挥发或有腐蚀性化学试剂时必须带上橡皮手套和口罩,启开易挥发的试剂瓶时,绝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尤其是在夏季,启开时极易大量冲出,如不小心,会引起严重的伤害事故。
第八条凡盛装过强烈腐蚀性
、易燃或有毒药品的容器或移用过此类药品的移液管,必须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清洗干净。
第九条实验时若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如:有异味
、冒烟等)时,应当立即
关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并及时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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