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发电、安装、维修、变电的作业人员;
(2)起重作业人员:门式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作业人员;
(3)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从事使用电焊和气焊(割)金属的作业人员;
(4)建筑登高作业人员:从事建筑施工两年以上(含两年)的脚手架搭设、拆除、建筑起重提升设备的架设拆除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有关安全章程规定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劳动部颁发有效的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才能上岗;
(2)严禁无证作业,对于没有取得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而从事特种作业者,任何人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按违章处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因违规违章作业
而发生事故造成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3)严格执行法规。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当中必须要严格执行
本工种安全操作章程
及相关制度
、法规,严禁违规违章作业
。对违规违章作业
的特种人员,项目部安全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4)加强管理。各施工单位加
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对施工现场的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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