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车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1、矿车修理工应当由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未经考试合格,不得独立从事修理作业,助手和学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指导下从事有关操作。
2、矿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熟悉本工作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测、修理
质量标准和完好标准。
3、所有矿车都应编号,并建立检查、检测、修理
记录薄,并注明矿车的型号、编号、检查、检测、修理
日期,检查检测、修理
人以及检查检测、修理
内容和存在问题。
4、机械设备运转中,禁止人员接触转动部位,处理故障时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5、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行动一致,但不得平行作业。
6、有关车、钳、锻、铆、焊、起重等工作,应当由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并分别遵守有关工种的操作章程
。7、操作电力设备,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8、操作起吊、运走设备时,一定要看清周围有关障碍,看清操作按钮(开关),防止弄错,重物下及运转
前方严禁站人。
9、操作运转设备时,当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当立即
停止运转,进行处理。
10、工作时必须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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