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货电梯安全操作章程
根据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为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本项规定
所指电梯是指电力拖动,具备
乘客或载货轿厢,并在轿厢内操作的垂直运输设备和自动扶梯;
2、电梯应当配备
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应熟悉电梯性能和使用要求,严格按照
操作程序驾驶,并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做到持证操作,无证者一律不得上岗。司机工作时应集中注意力,严禁喝酒后
驾驶。3、电梯每天使用之前
,应该先
进行试运转
,检查有无故障和不正常现象,严禁带病运转
,不得超载运转
及装运超长、超高货物。严禁运载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物品。
4、在使用电梯设备应当保持
完好,安全装置安全可靠,机房内须有良好的通风,配有消防设施。严禁焰火和堆置杂物。
5、电梯运转
中不允许随意
改变方向,须改变方向时应待电梯稳定后再版改变,如果发现
有异常的噪声、振
动、冲击、失控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
停止使用,并通知专职专岗人员
检查修理,禁止开动使用。
6、电梯停用维修和清扫时,必须先将电源切断,工作结束,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切断电源,关好停门。
7、承担电梯安装和大修单位,应经省级劳动部门安全资格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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