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可享工伤待遇
高温作业防暑知识
日前,国家多部门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记者从省人社厅法规处了解到,
“国字号”规定同样适用于安徽省。
“去年7月4日开始执行的高温津贴标准,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
(日最高气温达到
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不含33℃)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50元
。”省人社厅法规处祝俊告诉记者,安徽省今年还将继续执行
“每人每日不低于50元
”的高温补贴政策。
在《职业病目录》中,中暑被收录在因为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内,祝俊告诉记者,劳动者因中暑诊断为职业病,可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
发生工伤之日,或者员工
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地县
(市、区)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新规中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政府
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
记者上午从合肥市安监局了解到,如果天气超过
40℃,用人单位有义务暂停露天作业。
按照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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