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器械行业的广阔版图中,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长期以来,这些企业面临着严峻的税负挑战,成为束缚其发展的一大枷锁。从产品研发到生产制造,从市场推广到销售服务,每一个环节都伴随着高昂的成本投入,而税收负担更是让企业的利润空间被严重压缩。
 
医疗器械企业要缴纳13%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20%的分红个税,本身的税负压力就是非常巨大的。同时,销售环节,市场推广、技术咨询、业务招待等费用支出,也常无法获得合规票据。这些因素导致企业成本难以准确列支,利润虚增,最终造成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大幅攀升,形成 “利润虚高 - 税负加重” 的恶性循环。
面对这一困境,二三类医疗器械核定征收政策,切实的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压力。
 
医疗器械企业在税收园区内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享受该政策,增值税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正常缴纳13%,个人经营所得税享受核定至1.5%,完税后,法人无需在单独缴纳20%的分红个税,可以直接提现,年开票3000万以内。
同时,入驻园区的医疗器械还可以办理二类备案、三类许可,满足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合规经营的基本要求。
 
享受核定征收,没有成本发票的需求,通过销项乘以核定的税率就算要缴纳的个税,有效的解决了成本票不足所带来的税负风险。同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20%的分红个税,完税后,法人就能直接提现,增加了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