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公益岗位在农村治理中的作用,制定了以下的奖惩方案。
月度优秀个人由各个村委会、农村社区评选产生,每个月选出一名。所选人员的工作必须符合公益岗位的相关规定,以及各个村委会、农村社区的具体工作要求。评选委员会应当对获奖者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奖励证书和物质奖励。
季度优秀个人由各个乡镇政府评选产生,每个季度选出一名。所选人员的工作必须符合公益岗位的相关规定,并且在本镇公益岗位正确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带动农村基层组织和群众发展经济社会、促进文明和谐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评选委员会应当对获奖者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奖励证书和物质奖励。
年度优秀个人由县委、县政府评选产生,每年选出一名。所选人员的工作在公益岗位的良好表现以外,还必须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带领群众改善生活等方面有重大贡献。评选委员会应当对获奖者进行隆重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和物质奖励。
累计优秀个人在公益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连续荣获县级以上优秀个人表彰,可获得省级优秀个人表彰,同时还可以优先享受到乡村振兴、社会扶贫等项目的相关支持和优惠政策。
对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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