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教师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全院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 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适应我院内涵发展和建设需 要,全面持续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水平,依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的范围奖励的范围包括在教学各个环节中取得的优秀成 果,表现突出的教师、教学管理工作者及教学团队。
第三条奖励的原则
1、重点突出的原则,着重奖励在质量工程、教学改革、教学建设等方 面所取得的突出业绩者;
2、示范性原则,奖励项目应能够树立良好教风,推动学校教学改革、 教学建设等,应具有示范性作用。
第二章奖励类别及标准
第四条 奖励类别及标准(税前)
(一)优秀教师主要表彰工作在教学一线,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 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业务活动及政治学习活动,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受到学生的尊重和同行的好评,坚持教学 改革、教书育人成效卓著的教师。具体类别及奖励标准如下:
(二)教学专项奖主要表彰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业 绩的集体和个人。教学专项奖包含:教学成果类、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 类、教材建设类、创新与实践教学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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