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NGO生存与发展的制约因素
——以广东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为例
摘要:中国NGO是随着改革而产生的游离于体制之外的新型社会组织,它们的发展受着制度与社会资源的制约。制度决定着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方式,并通过制度化规范约束社会组织的行为。中国制度的变迁及其带来的自由资源的释出,使NGO的产生得以可能。但旧体制的影响以及带有控制倾向的法律使NGO的成长受到严重的限制。社会资源是NGO生存与发展必需的条件,包括:政治法律属性、资金、人力资源、政府支持、社会合作与认同。中国NGO由于资源获取渠道单一、政府和社会内部的支持不足,普遍存在资源欠缺、能力不足的问题。本文正是试图通过对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观察与了解,透视中国目前的制度因素与资源因素对NGO的生存与发展所造成的制约。
近年来在国内学界,越来越多的学者把“公民社会”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或价值取向,重新探讨中国的历史与现实,中国的NGO自然也成为关注的焦点。在研究公民社会问题的学者看来,非政府组织是公民社会的核心要素,它们的兴起和活跃正是公民社会主体性力量的彰显。不管公民社会作为一种分析的框架是否适用于中国,非政府组织在大陆的出现确实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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