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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若干年前,“能人经济”作为一种农村发展经济的手段得到社会支持。而“能力经济”的后果就是“富人治村”。那么,从实证的角度判断,这种权力配置模式或者说经济发展模式是有效率的吗?它发挥作用的边界在哪里?它的正面和负面效应各是什么?希望给出相关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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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1 18:20: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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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 21:33:00

“能人经济”肯定是一种正确的选择。笨蛋做官可能是中国社会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一是中国有学而优则仕的传统,于是片面鼓励人们学习,但学习好的人并不一定都是能人,结果就有了非能人做官的可能;二是中国历史上就有太监当权和奸人当道的传统,真正的能人通常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能人经济”关键在于如何能够真正让能人能够出现,不断涌现出新的能人。一个人可能在一时是能人,但时过境迁,其能力可能要退化,要让更有能力的人接替,也就是需要有一个当官者能上能下的机制,这可能正是西方社会民主体制的优势所在。

华西村的经验可能是非常特殊的吧。最初的村长既有机遇,也有能力,后来当上了县委书记。只有这样的能人才勇于主动辞去县委书记一职,回村里当村长。村民人人住洋房,个个开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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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 22:34:00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5-4-1 18:19:15的发言:

若干年前,“能人经济”作为一种农村发展经济的手段得到社会支持。而“能力经济”的后果就是“富人治村”。那么,从实证的角度判断,这种权力配置模式或者说经济发展模式是有效率的吗?它发挥作用的边界在哪里?它的正面和负面效应各是什么?希望给出相关理论支持。

1、能人治村和富人治村有着显然的区别:能力不能遗传,天才生出白痴也属正常;财富可以继承也可靠裙带关系获得。

2、能人的产生必然伴随着个人努力,知识水平的提升,处理社会事务的技巧的加强。能人治村因此可以带来效率,经济的增长,社会关系的相对和谐。

3、富人的产生可以靠对先辈的财富继承,富人不等于能人,根据现实情况,富家子弟的才能总体水平是不如非富家子弟的才能总体水平的。

4、富家子弟也是富人,如果相对低能的富家子弟治村,必然严重扭曲公平和效率,产生小利益集团。

5、能人治村是正确的,富人治村却存在问题。该发展模式的界限就在于必须是能人,即使是富人也必须是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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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2 00:01:00
农村经过解放后的几次运动,财富的平均化程度是相当高的。在政策允许后,能力成为致富重要的先决条件。许多村庄都把最有能耐的或学历最高的人推举为“致富带头人”,这同时也给这些能人提供了率先富起来的机会。

至于这些富人接下来如何治村就各不相同了。2楼讲的华西是一种模式,人人住洋房,个个开小车,学费全包,养老无忧。但有村民还是有意见:财富大部分归集体所有,村书记说了算,个人家庭可支配财富很少,影响积极性。 还有一种是组织村办、乡办企业,经过几次改制,如今大多都成为民营企业,由于“能人”的绝对领导权,又逐渐演化为家族企业,一般村民就地城镇化,成为企业的工人。 更有一些乡办企业继而民营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把大部分资金投资到更好的发展区位了,这其实是对原村庄、村民的抛弃。

所以我认为在乡村发展的初期,能人经济——由能人寻找并发现致富途径,带领村民走出贫困,能人也因勤劳和智慧获得财富,这绝对是富有效率的发展模式。但“富人治村”就不一定是有效率了。这一方面是warsky提到的“富人不一定是能人”(尤其是家族企业),另一方面,权力、财富的日益集中造成效率的低下和收入差距的拉大,最终是全村共同富裕成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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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2 01:31:00

“能人”的“能”在当前这个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时代下,主要是以能否致富(自己或带动大家)体现出来的,把治村要求的综合能力片面化了致富能力,于是富人等同于了能人,然而正如warsky提到的由于裙带关系“富人不一定是能人”。

富人当村官的目的无外乎第一,为民办事。确有部分先富群体参选是出于公心,为改变家乡落后面貌和造福邻里,甘愿作出经济上的牺牲;第二,为己牟利。先富群体参选既有保护既得利益的潜在动机,也有“求名”的社会心理,还有不少是看中了庞大的村集体资产想利用手中大权(土地发包、宅基地安排等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权力)捞上一把。以后者为动机参选甚至很可能当选(通过贿选)的富人治村后果可想而知

附上(转贴)

能人型村治模式的崛起和转换

卢福营

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在中国农村确立了新的“乡政村治”基层治理体系。然而,在这一总体格局下,中国村治方式的共同性和一致性逐渐被差异性和多样性所取代。由于各地农村推行村民自治制度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因而,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具有不同特色的村治模式。其中能人型村治模式因其在许多农村社区的成功而日益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学界的关注。本文拟对能人型村治模式的运作特点及其崛起的环境作些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能人型村治向法治型村治转换的若干思路。

(一)

根据我们对农村的初步调查,现阶段我国的村治模式至少有以下四种类型:

1、传统型。即村级治理基本沿袭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民主化程度低,缺乏自治特征。政府主要是乡镇党政部门直接控制着村干部的产生及其管理行为,村组织和干部的任务主要是落实和完成乡镇政府交给的任务,如:催粮派款、落实计划生育、处理违章建筑等。扮演政府“代理人”的角色。在这种模式下,村干部“跟上不跟下”,往往满足于维持现存秩序和原有状况,很少考虑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这类村在现阶段中国农村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2、复旧型。即村级治理过程中受家族、帮派、宗教等农村旧势力因素影响较深,民主化程度低。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受种种因素影响,某些地方的农村旧势力,如:家族势力、帮派力量、宗教迷信组织等逐渐复生和壮大,并渗入社区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成为影响和左右本社区政治社会生活的一股不可小视的力量,冲击村级治理的正常运作。有的村更是农村旧势力支配着本社区的政治运作,家族、帮派、或宗教迷信团体的头面人物直接担任社区领导人,操纵社区公共权力。这类村尽管在当前中国农村是极少数,但它将危及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党的领导,危及社会安定和社区发展,故不能不引起特别关注。

3、能人型。即村级治理主要依靠一个或几个具有超凡能力的能人支配,民主化、制度化程度较低。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农村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一批懂经营、善管理,在经济发展中具有超凡能力而卓有成效的人士----农村经济能人迅速崛起,并随着农村民主政治特别是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而逐渐进入乡村公共权力领域,成为社区领袖人物,在社区政治运作中居绝对支配地位,形成了能人型村治模式。这类村在当前中国农村已占有一定比例,而且往往是本地区的农村典型。

4、法治型。即村级治理主要依靠村干部的强有力领导和村民的积极参与,并在一定法律和制度基础上运作,民主化、制度化程度较高。显然,法治型村治模式是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和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目标模式。然而,任何理想目标的实现总是离不开现实条件。受现阶段中国社会,特别是农村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迄今为止,实行法治型村治模式的农村在中国尚为鲜见。

当代中国农村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普遍实行法治型村治模式显然缺乏充分的支撑条件。于是,能人型村治模式因其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具有的明显的经济社会效应,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效率优先的特殊社会背景下得以崛起,构成了一道特殊的政治风景线。

能人型村治模式在当今中国农村的成功,无疑与其运作特点密切相关。从公共权力运作的角度看,这一村治模式具有权威强大、权力集中、威权治理等特点。1 它主要依靠能人的超凡能力,突出能人的特殊作用,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体现了其独到的优点和长处:(1)决策迅速。权力是反映命令----服从关系的影响力。毫无疑问,对村社区的治理必须以一定的权力为基础。能人型村治模式的一个极其关键的地方就在于权力资源高度集中于能人,能人往往担任党的书记职务,是村领导中的“第一把手”,执掌着社区主要公共权力,大权在握,敢说敢做。这对抓住难得的机遇极为重要。(2)社会动员能力强。能人型领导者区别于一般领导者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拥有强大的权威。这种权威能量使之得以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积累巨量社会资源,如:资金、政府和媒体支持、优惠政策等。实现某一目标。(3)效力高。在能人型村治模式下,能人不仅执掌社区主要权力,而且拥有强大的权威能量,使权力意志能够在权威的有力支撑下得以有效贯彻,从而有助于社会如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迅速实现某一意图。正是在这种独特的村治运作下,不少村社区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

然而,能人型村治模式也存在着自身难以超越的缺陷。比如:第一、在能人型 村治模式下,能人执掌社区主要权力,凭个人主观好恶行事,民主化程度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容易因领导人的认识和行为偏差而出现重大的损失。能人并非圣贤,难免出现差错,而由于能人的权威强大、权力集中、缺乏制约,一旦出现偏差,其影响和后果特别严重。第二、能人型村治下的社区政治运作,主要依靠能人的权威能量和个人品质,制度化水平低,决策和管理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容易出现因领导人的变化而变化,因领导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的情况。一句话,能人型村治既具有有力推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效能,又存在不可克服的固有缺陷,是一种富含特色的村级治理新模式。

(二)

任何一种社会政治现象的产生均是特定社会环境作用的结果。能人型村治模式崛起于当今中国农村,也是有其特定社会背景和缘由的。

1、时代的要求

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代。为了推动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了“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把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率放在优先地位。作为政治体系组成部分的农村治理体制必须积极适应新时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作相应调整,选择和确立一种具有最佳经济效率的治理模式,因此,能人型村治模式因其决策快、效率高而脱颖而出。各地的实践表明,能人型村治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显示了无可置疑的积极效果。改革以来涌现的“明星村”大多为能人型村治类型。如:江苏的华西村、河南的南街村、广东的万丰村、湖北的幸福村等。唯其如此,在短短十多年的农村改革和发展进程中,能人型村治迅速演变为一种典范性的农村基层治理模式。可见,能人型村治模式的崛起,正是顺应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新时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2、农民的期待

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先行一步的农村改革,迅速突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促使农村商品经济蓬勃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社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农村社区和农民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和相对独立的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劳动致富的积极性。但是,长期以来,农民已在传统体制下养成了一套特有的思维和行为习惯,他们只要在干部指挥下统一劳作,无需过多地“关心”和“担心”。今天,初次获得一定自主权和独立利益,初次面对市场、接触商品经济和二、三产业,以及经营管理等新的经济领域和一系列问题,缺乏必需的知识和能力。他们迫切地期望那些在闯荡商品市场经济“江湖”中崛起的经济能人,能够领导他们走出黄土地,进入市场,奔向小康和富裕。这种社会期待悄声无息地改变了农村社区公共权力的社会基础,那种只会机械地传达上级指令的干部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而信息灵、技术精、懂经营、善管理的经济能人则借机崛起,并以超凡魅力迅速积累起治理资源,成为农村基层政治社会中的核心人物,形成能人型村治模式。由于能人效应在社会转型时期对于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脱穷致富有其特殊作用,所以,能人型村治模式无疑将在中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延续相当一段时间。

3、改革的推动

农村基层治理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安排下运作的。沿袭二十多年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权力高度集中,国家权力深度介入农村社会,垄断治理资源。在这种宏观社会制度安排下,除了极少数充分体现政治路线意图的农村典型人物,经济能人的崛起几乎是不可能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以权力下放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促使传统的人民公社体制迅速解体,农民获得了管理社区事务和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社区和农民个人拥有了相对独立的利益。自主权和内在的利益驱动为农村经济能人的崛起提供了基本条件和动因。于是,在分权式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社会发展中,各地农村涌现了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经济能人,这些具有超凡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士,一旦进入社区公共权力运作领域,便会形成特有的能人型村治模式。

人民公社体制解体后,中国农村逐渐确立了“乡政村治”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统摄一切的局面,国家和社会开始有所分离。特别是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使作为国家和社会联接点的村庄社区获得了自主管理本村事务的权力,从而为能人治理农村基层社会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明确规定由村民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干部。这一法规的正式实施为经济能人进入村级公共权力组织,主导和支配村社区的政治运作,形成能人型村治模式,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由此可见,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是能人型村治模式崛起的基础和重要推动力。

4、政府的支持

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的转变,农村商品经济和非农产业的发展,一些经济能人迅速崛起,成为社区中令人注目的农村精英。面对农村经济能人的崛起及在他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经济活力,党和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特别是根据农村社会转型和时代变化的需要,党和政府及时提出了农村基层组织和社区领导人要带领群众致富和繁荣社区经济的新要求。这就需要农村领导人具有较强的经济能力和致富本领。为此,1994年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非常重视农村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强调要有一个好书记,突出领导人的作用和能人的效应。一些地方党政部门更明确地把懂经营、善管理作为选配农村基层干部的重要标准,着力营造一支能人型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如此,为经济能人进入农村基层政治领导层或在农村社区政治生活中居主导地位启开了大门,能人型村治模式也由此获得了政治体系的合法承认,以及党和政府的积极支持。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能人型村治模式是在党和政府的积极倡导和有力支持下得以迅速崛起的。

5、文化的认同

农村基层治理不仅受经济和政治环境的深刻影响,而且要受文化环境的制约。文化这一潜在因素对治理活动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能人型村治模式的崛起也是当今中国农村文化环境影响的结果。

首先、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村的社会价值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民群众从根本上改变了“越穷越光荣”的传统观念,开始公开、大胆地追求富裕。在今天,“富”不再是资本主义的代名词,而已成为能力和本领的象征和体现,民众向往的目标。在这种价值取向下,那些率先富裕起来,并有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的经济能人,容易得到农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通过民主选举村干部而被推上领导岗位,形成能人支配和主导社区政治运作的能人型村治模式。

其次、中国拥有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积淀下来的专制主义传统文化遗产,特别是儒家的“齐家治国”,即社会治理好坏取决于是否有一个英明统治者的精英主义,经过历代封建统治者的演绎和“灌输”,早已深深地植根于中国公民、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意识中。中国农民由此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政治认知,这就是期望有一个明主或超凡人物来治理社会,带领他们实现理想愿望。这种文化传统虽然经历了八十年代初以来近二十年改革开放的洗礼,但其对中国农民的影响仍然十分深刻,并且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将难以根本改变。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主要依靠能人的权威和能量实现社会治理的能人型村治模式也就很自然地成为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一种选择。

6、素质的制约

治理是通过一定的权力配置和运作对社会加以领导、管理和调节。它包括领导者所发挥的作用和社会民众扮演的角色。从法理原则讲,目前中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农民群众是对农村基层社会进行自我管理的主体。从长远发展的眼光看,随着依法治国原则的确立,中国农村治理也应向法治型治理模式转换。但是,民主和法治需要充分的支撑条件。而在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农村,实现普遍的直接民主和依法治理的条件显然不甚充分,特别是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民主素质,严重地制约着农村民主和法治的进程。首先,中国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较低,文盲、半文盲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一个文盲、半文盲充斥的社会里,实现普遍的、直接的民主管理和依法治理是不可想象的。其次,更为重要地是中国农民在历史上缺少民主熏陶,政治角色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不强,相当多的农民甘愿当“顺民”;政治知识和技术水平低;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政治参与经验缺乏等。总之,农民的政治素质低。张明澍先生在八十年代末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农村公民的政治素质得分为3.2分(满分为10分)。如果从国外的经验看,这个分数比起一个现代参与式民主制度能够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公民政治素质,低了差不多一半。2 在这样一种民众素质状况下,能人型村治模式的崛起更有了其特殊的基础和意义。

(三)

在特殊社会环境中崛起的能人型村治模式,是当前中国农村社会转型的必然产物,对于当今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独特意义。但它并非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模式。根据依法治国的总体原则,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也将逐步走向依法治理,即建立法治型村治模式。所以,在现实条件下,一方面,应充分肯定能人型村治模式的特殊作用和现实合理性;另一方面,必须冷静地正视其难以克服的缺陷,并采取相应措施,促进能人型村治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最终实现向法治型村治模式的创造性转换。当然,这种转换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经过若干中介环节。在当前务必在以下方面采取切实对策:

第一、扩大民众参与,提高治理的民主化程度。农村基层治理的民主化程度,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农民群众参与社区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自由表达程度。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民主意识将逐渐觉醒,他们必然会提出进一步的民主管理和政治参与要求。农村治理应预见和顺应这种要求,逐步扩大民众的参与。事实上,社会主义本质上是民主的。正是江泽民同志所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3 在当前,首先,要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坚决纠正不顾群众意愿自行其是的做法。其次,要切实加强民众对村治活动的民主监督功能,努力防止和减少社区民众在崇拜能人过程中放弃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而造成的危害。如:实行“两公开一监督”,通过村务和财务公开,制度和结果公开,实现村民群众对干部的监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密切干群关系,推动村治有序运作。

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民主的发展不能不顾条件,“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4 在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的现实情况下,如果不顾客观条件,简单地从理想主义出发,推行普遍的直接参与,不但无助于农村治理的民主化进程,而且还会增加管理的难度,甚至导致社会失控。所以,农村治理的民主化要逐步推进,各地都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努力探寻吸纳民众参与的可行途径。比如,通过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扩大组织参与,把民众参与纳入组织化、有序化轨道,实现民主与控制的平衡。

第二、逐渐把农村治理导向制度化。决策和管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是保证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能人型村治的一个致命局限,如前所述,正是政治运作过份依赖领导人个人的能量、品质和作用,难以保证决策和管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从长远发展看,要保持决策和管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仅仅依靠领导人个人的素质是不够的,更重要地是要依靠制度建设。正是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所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5 发展农村社会主义民主,促进村治模式由能人型向法治型的创造性转换。在当前,至关重要地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尤其要重视建章立制、以制治村的工作,努力以政治制度化的方式逐渐将农村基层治理导入制度化轨道,正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所指出:“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工作有序,办事有据,真正做到‘有章理事’,这是做好农村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使村干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改进工作方法的重要措施。”因此,“凡是需要公开的村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工作,都要依法建制,有制可依,按制办事。”6 直到最终实现依法治村。

1.徐勇:《由能人治理到法治: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模式》,《华中师大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4期。 2.参阅张明澍:《中国“政治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88--189页。 3.5.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4.《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68页。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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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3 08:09:00
我同意应该区分“能人经济”和“富人治村”之间的差别,但是大家能否从理论上谈谈为什么富人治公司可以,富人治村却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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