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嘉禾县县政府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决定,以及省市关于加快煤矿关闭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我矿被列入关闭矿井之一,按照关闭进程步伐,被关闭矿井现阶段应进行全部性停产,我矿为减少煤矿的损失,杜绝可用设备遗留煤矿井下被淹没,决定对井下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拆除,为了进一步确保
拆除设备时安全,特作本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在拆除井下设备的全过程当中
,矿井必须保证正常的通风和排水,不允许随意
停风和随意改变原有的通风方式或风流流动方向。
2、对井下各项工程的拆除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不受到威胁。
3、每一项拆除工程作业人员必须保证不少于
4人。4、在拆除过程当中
必须安排专人监管,对施工过程当中
的不利安全因素要作出果断的处理措施。
5、每一项拆除工程中瓦斯检查员要全面检查施工地点前后
20米内瓦斯变化情况,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6、机电设备在拆除过程当中
,对于还在使用或带电的设备必须做到防爆要求和符合使用要求,杜绝存在羊尾巴和明接头,鸡爪子现象。
7、机电设备在拆除过程当中
严禁带电作业和带电搬迁设备。
8、较长的铁轨和管道在平巷中采用机车运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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