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1、矿成立防灭火领导小组,建立防灭火制度,每季度对全矿的防灭火工作进行1次
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2、地面机电车间、机房、仓库;井下硐室及皮带机头,都要建立防灭火制度,备足消防器材。
3、胶带输送机应使用阻燃胶带,且机头处前后
20m范围以内
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机电硐室和胶带运输机头要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齐灭火器、消防软管和沙箱、铁锨等灭火器材。
5、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
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6、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设臵支管和阀门,在胶带机头应设臵
25m长的软管挂在机头附近。
7、认真严格执行
井口检身制度,防止携带烟火和穿化纤衣服人员入井。
8、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
房内进行电焊、气焊时,安全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签字批准,并向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后,方可进行工作。
9、井口附近和通风机房附近
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10、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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