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例会制度
1.工地例会形式
监理部应参加或组织有关工地例会。工地例会一般分为第一次工地例会、日常工地例会两种。第一次工地例会应在工程开工之前
适当时间举行;日常工地例会应与各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约定后,在施工过程当中
形成制度定期举行。
监理组还应当依据
需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
专业专项
会议制度,如:周(旬)汇报协调会、月工作计划总结会、专项
研讨会等。监理部可依据
工程实施过程需要,适时组织召开各类专项
工作会议,对工程施工尚未明确的一些事情进行商讨
。如涉及投资的,须邀请项目管理机构派代表参加,达到加强沟通和管理、明确标准、统一行动、交流经验之目的。
2.工地例会内容
1)第一次工地例会由项目管理机构主持,监理部负责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应当由
各方会签。会议主要了解工程准备及施工准备情况,明确各方职责及主要负责人;介绍
“监理规划
”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
求,商定以后
各方参加会议人员及召开时间等。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介绍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办法和手段等。
2)每月定期组织召开
工地例会,就上月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存在问题和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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