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公司文书处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范围本公司文书处理均按本制度执行。在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理,事后也须按本制度补齐有关手续。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指文书,包括以下内容:
1.高层决策文书以及基层下达的文件。热点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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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会议文书与转阅文件。
3.合同书、证券、证书和劳动协议书。
4.志愿书、违约收文、往来公文、专利证明和注册登记文书。
5.收支预算与决算书、账本票据、凭证、各种明细表、各种规定与计划书。
6.往来书信、电报、任命书、意见书。
7.各种报告、各种统计表。其中“
1”与“2”项文书的处理,原则上按会议决定处理。第三
条类别划分上述文书按机密程度、可划分为以下几类:
1.机密文书(
1)绝密。(
2)秘密。(
3)保密。
2.普通文书,即机密文书以外的文书。
3.其他文书,如公开发行的书籍、杂志、报纸,以及调查资料类的印刷品或复印誊写物品的。第四条适用原则
(二)文书的收发第五条收发到达本公司的文书,原则上由总务部或者另行规定的其他部门接受。所有文书按下列原则处置或送发:
1.普通文书全部由接受部门开启或开封。启封时,编上文书的收发编号,注明收发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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