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间谍罪名的背后》观后感
4月19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平安365》栏目播出了警示教育宣传片《间谍罪名的背后》。宣传片讲述了李国明因工作原因长期出入某国,某国却以限制入境为由逼迫李国明加入该国间谍组织,李国明被迫签署协议,回国后主动自首免追责的故事。
此次观影结束后,我的内心触动极大,生活在这样一个安逸环境中的我们,很难正面接触了解到关于间谍、策反之类的事情。现在,我清楚的认识到,在外国,间谍无处不在,甚至有可能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威胁迫害我国公民,以此达到他们窃取我国机密情报的目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应该提高警惕,保护好自身安全,若出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向单位及组织等相关部门汇报。
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须要知道关于反间谍的相关法律法规。刑法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观看此片后,我有如下感想:
一是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根本保障。今天,一些国家和地区深陷战火和苦难,以及恐怖主义带来的巨大危害,都在告诉我们,没有安全的基础、稳定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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