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腿正义》(增订版)
冯象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26元
冯老师,很高兴您又来北京讲学,正逢《木腿正义》出了增订版。这次重读,我感觉比当年读初版时理解得深一些了,但仍有似懂非懂的地方,比如这书名,很特别又有点费解。英文译作“Wooden-legged Justice”,就是正义跛足的意思吧?书中同名文章讨论“马丹还家”案时说,这“跛足的正义来得太慢、太偶然、不可预料”,而法律程序却是要让人们相信,它终究会来。这样解释,让我感觉法律程序像是鲁迅要在里边“呐喊”的“铁屋”了。不打破那铁屋,正义的跛足能得到医治吗?
这么说吧。程序不仅是政法业务日常操作的需要,还能赋予司法和社会冲突一种仪式上的正当性,从而巩固民众的信念,甄别谬误,区分敌我。有时候甚而令人恐惧。“文革”当中打派仗,武斗,那会儿也讲究程序。比方喊什么口号,怎样动员、孕育仇恨、驱使殴斗,直至光荣牺牲、开追悼会念语录安抚家属,等等,都是高度程序化的。跟“马丹还家”案中大法官记载的那些繁复的审判和行刑细节差不多,也是十分规范精致而有效的一套社会控制与斗争策略的运作。揭示这一点,是法学对于公民素质教育的基本功用。所以我在书中一再强调,法学除开职业训练、理论建构,还应有社会批判的一翼,才算完整。
说到法学,目前国内法学书刊的市场一片繁荣(尽管书的质量良莠不齐),不知您这次有没有逛逛书店?那琳琅满目的图书,常让我觉得无从下手,恐怕许多同学也有这个感受。您在书中推荐了《人民法院案例选》,说实话,我第一反应是愕然和疑惑。从未听哪位老师称赞这书啊,包括教应用法学的老师。
法院系统出的案例集子,学界习惯上不太重视。其实有些编得不错,是富矿,极有挖掘潜力。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所的案例选,杨洪逵先生倾注了大量心血,当得上中国案例编纂评析的第一人。我多年前访问过他和最高院的几位资深法官,请教关于案例选编的问题,故而对他们的工作有所了解。杨先生英年早逝,是人民法院(也是中国法学)的巨大损失。我想,起码要四五个学识一流的法官全力以赴,才能顶得起他一人的工作。这次讲课,就准备专门讨论一组他编纂的知识产权和民商事案例及评语。
您这么重视研究案例,是不是想弥补中国法律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缺陷呢?或者背后还有更大的危机?您还多次谈到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方法论是不是当前法学研究中一个重要但又薄弱的环节?应该如何改进呢?
法律教育是有点脱离实际,比起别的学科,教条也多些。研究案例多少可以破除一点教条。但现在的大学都是拆了“墙”的,不是过去的象牙塔,跟社会不划界,腐败的风气相通,连手段也毫无二致。这就有一个好处,可以从反面启迪受教育者,教他认清学习对象的真实面目,看破“皇帝的新衣”。我们便是在这个基础上探讨方法、求索改革、推进学术的。由此可见,人文社科领域的学术进步和大学教育是不同的问题,后者的堕落正可以刺激前者的进步;学术前沿永远是少数人的事业,即使在廉洁自律的体制下也是如此。至于危机,大概根子在1990年代开始的种种“产业化”、“泡沫化”政策吧,听说很多地方法学院/系的毕业生就业情况不好。纠正错误的政策,说难也不难。一句话、一次会议、一个红头文件就能办到。历史上严重得多的害死了人的错误都这么纠正了。这一点我不悲观。
真是那样就好。您曾指出,新法治的实现,有赖于知识产权“改写历史、重塑文学”,悄悄启动“新的社会与文化屏蔽机制”。前不久,我听说专利纠纷的诉讼费由1000元降至100元了,可能会刺激专利纠纷案剧增。这对负担已经很重的法院恐怕不是个好消息,对共建和谐社会也助益不多。实际上,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一直在增长,这算不算新法治一路高歌猛进的一个征候?
没错,新法治业已基本建成。下一步应该关注社会公平、扶持贫弱了。不知专利诉讼费下调,是否有便民维权的考虑。中国的儒家大传统底下有个“健讼”的小传统,建国后压了一阵子,近年又复兴了。你看,现在腐败抄袭的博导教授,敢和被抄袭作品的作者打著作权名誉权官司,而且常能打赢。这么明火执仗欺负弱者,是必须把职业道德和学术独立唾弃了,再把腐败说成是民事纠纷,再知识产权化,以便通过诉讼程序充分利用其钱权勾结的势力;你数数,要经过多少环节,才能走到这一步——让人忘却历史?
读您的文章,很佩服您的结构安排,巧妙而又浑然天成。还有题目,与正文总是那么契合,不落俗套。有朋友说,看这书的目录,觉得像是诗,有节奏感,又充满寓意,尤其是下编。我想这可能是天分与勤奋的结合吧。虽然这样的境界未必是可以学到的,但还是希望您能透露一点作文的经验。
过奖了。文章技法,无非“熟能生巧”四字。美国大学本科有英语写作课,主要练习论说文,很受学生欢迎。我在《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里提到一位马瑞思(Richard Marius)老师,生前便是哈佛的写作课“教头”。他还有一项见功力的任务,每年6月毕业典礼,毕业班那篇拉丁语演说,由他定稿并辅导朗诵。好的文章是这样的,人在隔壁拿着它念,你还以为他在说话。这是叶圣陶先生打的比方。我小时候母亲在北京编中学物理教材,请叶老和语法学家,还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名主播,给教材组讲作文、语法和课文朗读。那年头编教材,能有那么认真考究。我读了她的信就记住了。现在看学生论文,有时也这样要求:你把这句话念出来听听,像谁在说话?要他学会用耳朵,把书上看来的别扭句式、累赘语词通通改掉。
那以后我也要用心“听”了,呵呵。过去读初版时,遇到那些陌生的中世纪诗歌,杳渺的异域故事,我就打了退堂鼓。这次重读虽然也未全懂,却喜欢上了里面的诗句,比如讲但丁那一段,“……后来,饥饿压倒了悲伤”,让我感受到了诗的震撼力。但是,这些文章的主旨毕竟是探讨严肃的学术问题,对于我们普通读者,您能否指点一二,下编尤其是前6篇文章,该如何读呢?
那几篇书评原是给《九州学刊》写的,所以是专业论文的路子,不够通俗。结集时考虑到国内对欧洲中世纪文学的评论不多,也许一些读者有兴趣,愿意像你这样多读几遍,就收了。写书评让我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受了西学的系统训练之后如何用中文写作。因为中文读者的知识构成、阅读习惯和欣赏趣味,跟西文典籍在西文语境里的专业探讨,差距太大了。可是也不能老谈些ABC,把自己套在外国文学翻译介绍的框框里呀。这问题直至写《玻璃岛》才得到解决。刚才你问作文的经验,这也算一条吧:学好外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是没法向人推荐,因为据说绝大多数人的语言习得能力从十多岁青春期开始就退化了。现在搞成全民学英语,求职晋升之类都要考英语,实在是很大的人力资源浪费。与其考英语,还不如考背唐诗、考书法。
《摩西五经》去年在香港出版,您译经有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希望能早日读到。长久以来,《圣经》在国人心目中是宗教教义的代名词,而非文学经典,就像《马恩全集》被当作政治文献而非学术经典一样。中文《圣经》在汉语文学中没有地位,是您译经的动因之一。然而我想,《圣经》不同于一般文学作品,除了文学成就之外,大概很多社会因素也对其经典地位的塑造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宗教信仰以及相关的阅读习惯,因此《圣经》的文学地位就不是纯粹的文学问题了。不知您以为怎样?
古代文献的经典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文化过程。《圣经》的崇高地位跟宗教传播,也跟近代西方殖民主义的扩张和瓜分世界,以及非西方国家向西方学习,移植现代政法制度和意识形态密切相关。我们便是在这3000年历史形成的大格局里,谈论《圣经》的文学地位和它对西方资本主义的深远影响。但这只是就原文而言。《圣经》的无数译本的文学地位却大致是一个语言文学问题,因为译本是典型的优胜劣汰产品。新译本不断取代旧译本,只有少数取代不了的才有幸立于母语文学之林,例如圣杰罗姆的拉丁语通行本、马丁·路德的德译本和英语钦定本。正是在此意义上,我说文学经典包括《圣经》的翻译,本质上不是学术,而是创作,依托的是文学创作的规律和历史语言的机缘。而中文旧译之所以不成功,根本而言,不在误译漏译或义理把握失当(如我在《宽宽信箱》里举例说明的),而是译艺不高,人才不济,未能跟上20世纪现代汉语文学创作与翻译的主流。
溥仪(1906-1967)摄于1931年。
5年前,两个刚满30岁的美国人Jason Tesauro与Phineas Mollod在他们合著的颇具插科打诨意味的《现代绅士———必要礼节、见识以及恶习指南》(Modern Gentleman:A Guideto Essential Manners,Savvy&Vice)一书里,倡导人们精心装扮起来去工作,“穿起细条纹西服,对抗工装裤,说明你真把自己当成一回事了”,———书中如是描述。在这部被誉为“绅士百科全书”的著作里,两人更提倡恢复充满温情的手写书信,对抗网络即时通讯的冷漠……
如今,在5年过去后,Jason Tesauro在华盛顿特区外的Ritz-Carlton酒店办起了一个“现代绅士研讨会”,以他的话说,“我们看到了这个潮流的回归,尽管它的影响范围还很小,但我依然感到欣慰。虽然‘绅士’目前已成‘高危物种’,但还不至于就此灭绝。”
而事实上,这种回归非关潮流。
设想你正在一个商务旅行中:飞机刚刚降落在你要抵达的城市,就在拥挤的人群中搜寻和等待同伴时,你被迫听到旁边一个男人与别人在手机上的通话。他那花哨的手机铃声几乎在飞机靠上停机坪的两秒后就开始发作。现在,他正绘声绘色、气喘吁吁地向对方描述他昨天晚上在酒吧里结交的一个女郎。他是如此滔滔不绝旁若无人,正如他全身上下毫不搭调的热闹衣着。当天晚上,你终于住进预定好的酒店房间,却意外地发现隔壁的人一整晚都在开派对,而你偏偏第二天一早有个非常重要的会议……
如果你也曾在日常生活中碰到似曾相识的情景,是否也会有一刻生起这样的疑问:为何在这个人与社会财富不断积累膨胀的时代里,对于精神品格的探求却没有同步飞升?
文明社会可怜的残余难道会像罗马圆形大剧场般灰飞烟灭?多年前,一个达到某个年纪的成熟男性自然而然地懂得如何行事:办公室里表现从容不迫的礼节,对于身边同事的尊重;对于女性的特别谦让;对于非自我能力取得成就的一贯低调,以及懂得如何靠智慧而不是其他手段赢得异性的垂青……
当下,财富与从前为人们所称道的能力才干间的联系日益消弭,这就是为何修正迫在眉睫的原因。不是流于表层,而是深入肌理的“善其身”。了解简单乐趣的真谛,以及真知的力量。在理性的时点,理性的男人应当经历一次精神层面的升级,这之后,他将彻底脱离不择手段追求一飞冲天的羁绊,成长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绅士。
如果我们有幸遭遇一位现代真绅士,他没有必要在浮华场所一掷千金以博人眼球,街头酒吧间里一杯精心调制的姜汁饮料也能让他心旷神怡,悠然自得。环视周边,公众人物中的有限经典版本: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乔治·克鲁尼(George Clooney)、约翰·莱金德(John Legend)无疑在身体力行着与当下格格不入的行为准则,无论是于工作上,还是于举手投足间。
当商业世界正为大规模生产以及粗制滥造的风格主宰时,传奇的古驰(Gucci)前当家设计师汤姆·福特(Tom Ford)的文化直觉或许是对的:今年,他把时尚坐标调向了“简约与定制”,当人们传说他可能要背弃Target,把余生用在研究斐济的日落上时,他本人却于今春“重出江湖”,在麦迪逊大道上开张专注定制男装的精品店。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诺立塔(Nolita)的伊丽莎白街(Elizabeth Street)显得精巧玲珑、别具风味,适得其所,不啻于对抗Targets、H&M和GAP这种集市式专卖店的一剂良药。”知名真人秀栏目《天桥风云》(Project Runway)中的完美先生,帕森斯(Parsons)设计学院时尚设计系主任提姆·甘(Tim Gunn)认为,时尚工业中存在太多盲目跟风,汤姆·福特却对此作出了相反的回应———这位“时尚的预言家”又一次预言了2007年的潮流,那就是在纷纷攘攘的灯火阑珊处,寻找一个还没有在我们的记忆里被完全磨灭的优雅身影。
尽管有如Tesauro般情绪乐观者,绅士种群的数量近来还是变得日益单薄,兴许这有点源于绅士一词本身的微妙界定。从历史沿革的角度而言,“绅士”给人的一贯印象,大抵是生就的思想空虚,手无缚鸡之力的欧洲贵族坯;但若按照祖母们的标准,一个老实忠厚、举止得体的“受气包”形象便跃然眼前。
然而新绅士既不是纨绔子弟,也不是唯诺之人。“它与金钱和社会地位无关,”Emily邮政学院系主任,《男人的必要礼仪》一书的作者Peter Post坦言,“一个先于自己考虑他人的人,一个致力于让这个世界变得对每个人来说都更为舒适的人,对我而言这才是真正的绅士。”抛开与优越出身的陈腐联系,贵族的使命的确是关乎压制私欲服务大众。
当然并非要撇开所有的“私欲”,复兴绅士们深谙:谨慎、周到的言行让你在现代职场上无往不利。“将心比心,这个词再合适不过了。”提姆·甘娓娓道来,“当我请人到办公室开会的时候,我之前就会设法了解对方喜欢咖啡还是茶?他们怎么用咖啡?他们是不是百吉饼(bagel)发烧友?他们是不是喜欢来点酥皮点心?当他们在这儿的时候,我希望他们觉得舒适自在。这很容易培养信任,他们甚至会觉得有些被引诱了。”
隐忍克制,绝对不等同于软弱,它同样也是助力现代绅士宏图大展的必备修养。“我发现那些没教养的家伙,那些左突右冲以达目的的家伙,必定为人们所厌恶。”专栏作家,以及系列武士行为原则指南丛书的纳什维尔作家John Bridges毫不讳言,“如果你尝试通过文明的方式待人,人们也会还之一个谈判的地位,以这样的方式接近目标就容易多了。做一个绅士等于是给你取你所得,而不激人憎恶的工具。”
在公司饭厅里对着同事吹嘘一通自己搭乘私人飞机的“威水史”,那感觉棒极了,而事实上这恰恰可能让你的上司打定主意撤销你的提拔任命。“新绅士有礼有节。”《Cary Grant:风格的庆祝》(Cary Grant:A Celebration of Style)一书的作者Richard Torregrossa这样认为,“他们的言词谨慎:是他们在控制自己的手提电话,而不是手提电话控制他们。”
此外,无论今天的话题是伊拉克撤军还是美国总统竞选,新绅士都不会让自己的意识流恣意挥洒到他人身上。他没有必要成为注意力的焦点。事实上,将现代绅士区别于芸芸众生的点睛之笔在于:他们已经足够自信,没有必要恭耕于布道自己每一丝智慧的火花。“我总是在说,绅士就是当为人需要时知道该怎么做的人。”Bridges津津乐道,“其他都不重要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3 7:54:53编辑过]

冯象,上海人。少年负笈云南边疆,从兄弟民族受再教育凡九年成材,获北大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Ph.D),耶鲁法律博士(J.D)。著/译有《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北京三联,1992),《中国知识产权》(英文,Sweet&Maxwell,1997,增订版2003),《木腿正义》(中山大学,1999),《玻璃岛》(北京三联,2003)及法学评论、小说诗歌若干。现定居美国,从事知识产权及竞争资讯等方面的法律业务,兼哈佛法学院客座教授。
我向来买书不多,大约是少年远行,长期居无定所的缘故。德国谚语:搬家三趟,如遭火烧。书最重,每次搬家都不得不“处理”一批。与其忍痛割爱,不如不买,我想。于是就越发依赖图书馆了。但是昨天数了数,家里居然摆了七只书架,而且插在那里的书好些还崭新的没画过杠杠,没插字条,没读过!真是惭愧。再检查一遍,书桌上下、沙发周围、茶几、窗台、厨房、厕所……处处是书的领地。这些没能上书架的书,却都是翻阅了的。这样看来,书架反而是为那些不常用或无须读的书设计的了。
有个编辑朋友问,哪些书对我影响最大,希望谈谈,向读者推荐。我想,根据上述观察,一本书对我的影响大小,与我“亲密接触”的程度,不妨以它离开书架的时间长短,跟我书桌上那两盏台灯的距离远近来定。所以我现在坐回书桌前面,就手边堆着的书一一看去,觉得可以举出四本来同读者谈谈体会,即《史记》、《共产党宣言》、《圣经》和《神曲》。

《史记》

《史记》 / 19.80元/出版社: 京华出版社 /司马迁著/1999年10月
中国古人的文章,最令我仰慕的要算太史公的“无韵之离骚”了(鲁迅语)。什么时候开始读,记不得了,大概在初中一年级,“文革”开始之前。因为“文革”爆发,先父即被“揪出”游斗隔离审查,上海社科院和华东师大的造反派轮番抄家,信件手稿通通抄走,书柜全部贴上封条,而那本《史记》选读是没有被没收或封存的。我上山下乡去云南的前一日,获准见父亲一面。红卫兵将他押回家来,在主席像下开批判会,要我同他划清界线。我未吭声。临走,父亲说了几句广阔天地好好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话。但当他听说我行囊里除了红宝书、赤脚医生手册之外,还有鲁迅、《史记》和英语词典,即面露欣慰之色。后来知道,他在“牛棚”里常默诵《报任安书》激励自己:“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我对太史公的偏爱就更深了,尤其钦佩他忍辱负重,发愤“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那种“倜傥非常”的人格。但那本选读,却早已不知被谁借走或遗失了。1998年返北大讲学,沈昌文先生陪同至国林风书店浏览,见新复刊的《中华活页文选》中有《报任安书》并《太史公自序》一辑,顿时往事一一来到眼前。回到上海,立即系围裙掸灰理书,从书架上取了一套父亲用过的上海文瑞楼版《百五十家评注史记》带来美国。从此又得以随时受教于太史公了。

《共产党宣言》

《马克恩恩格斯共产党宣言》/4.50元/人民出版社/1997年8月
我在云南乡下自学英语和法语,每月将作业(翻译和作文)寄到杭州,请我的姨夫王承绪先生批改。姨夫曾留学英国八年,精通数门外语。他虽然戴着“反动学术权威”等好几顶“帽子”,但抄家批斗之余,尚能“改造使用”,做一点翻译工作,故可以当我的启蒙老师。我那时用的英法文词典和读的原著,都是他赠送的。我一头钻进外语里去,中文就受了影响,信也写成“洋腔洋调”的了(母亲语)。父亲在囹圄中得知,建议我对照中译本,学习(恩格斯亲自校对的)英文《共产党宣言》。一对照,就意识到了自己的语病,同时也十分佩服马列编译局的专家们。不过《共产党宣言》还给我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形象化的理论语言的感染力。或者说,理论作为信仰,其真正的成功和诗歌小说是一样的,也在于打动读者的情感、良知,进而支配他的想象力。“文革”后期,父亲的战友、同学和师长陆续“恢复工作”,我去各地拜访他们。在他们身上,我常能感受到马克思主义的信仰的力量,从而理解了他们:学生时代为什么奔赴延安、投身革命;为什么屡遭迫害,甚至家破人亡,仍然无悔;仍然愿意如果重头再来,还是走这条荆棘丛生的道路,一定还犯同样的“错误”。

《圣经》

《圣经是怎样一部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雅罗斯拉夫斯基(苏)著/1997-11/ 谭善余译
我初学外语时,文学兴趣在18世纪-19世纪小说、法国象征派及英美现代诗。但稍稍深入,即看到《圣经》对西洋文艺的巨大影响,遂开始研读《圣经》,并对古典语言(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考进北大西语系读研究生后,专业定在中古文学;中世纪文献多与基督教有关,故《圣经》是必修的科目。从此各种版本的《圣经》高踞案头,几乎天天翻阅。中文《圣经》最早也是在父亲的书架上翻见的,出国后收集了几种,但从未仔细读过。直到入耶鲁法学院,有朋友在神学院学习,拿中文《圣经》来找我讨论,才发现内中舛错不少,包括误译漏译和语言风格上的问题。耶鲁的神学院和哈佛不同,是培养牧师的。中译本的理解使用,对于那位朋友便是很实际的问题。后来在香港工作期间,也有道内友人提出这个问题。《圣经》的原文是非常朴素、圣洁、雄健而热烈的,到了中译本里,却成了半文不白、诘屈聱牙的“洋泾浜中文”。这和《圣经》译本在西方各国的崇高的文学地位恰成对比。因此萌发了重新译注《圣经》的计划。《圣经》是人类有史以来流传最广读者最多的一部书,也是支配我们这个世界的强势文明的源头经典之一。我以为,读者从求知的立场出发,读一读应该大有益处。
《神曲》


《神曲·天国篇》/但丁著/田德望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5月/18 元
有一阵子,我热衷于译诗,各种语言各个时期的诗,只要喜欢的都试一试。先父曾请上海外国语学院方重先生批阅。方先生是翻译大家,功力极深,往往改一两个字,一行诗就生动了。我对他翻译的陶渊明和“英诗之父”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和《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尤感兴趣。后来我的北大硕士论文和哈佛博士论文写的都是乔叟。乔叟早年到过意大利,深受但丁、薄迦丘、彼特拉克的影响;所以到哈佛不久,但丁和意大利语便排进了学习日程。过完大考,游历欧洲,特意追寻乔叟的足迹,访问了但丁故乡佛罗伦萨。但丁之吸引我,不仅因为他是“天堂大门为之打开两次”的伟大诗人(《神曲·天堂篇》15:30),还因为他的艺术风格与中国人的情趣气质和文学传统相距甚远,例如个人化的喻指象征、寓崇高于简朴的叙述以及对语词的复义/复调效果的追求。故而百读不厌。据报道,北大西语系田德望先生译注的《神曲》已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田先生早年留学佛罗伦萨研习但丁,晚年不顾癌症缠身,倾十七年心血铸成此伟业。功德无量,实在是知识界一大福音。
美国商学宗师奥地利人杜拉克(PeterDrucker)博士今年94岁。神态举止看似八十,开会听他作主题报告,敏锐通达恍若盛年,方悟得“人生四十才开始”这句话什么意思。会上有人问他可有长寿秘诀,他顿了顿,道:读书。我每五年把莎士比亚全集从头至尾重读一遍。会场上鸦雀无声,接着就一片赞叹。
我希望每三年,将《神曲》重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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