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拖等特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
吊、拖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现场作业的责任落实,结全本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操作程序一、行车、电动葫芦操作程序
(一)一般规定:
1、行车、电动葫芦由使用车间班组长到集控室填写使用记录。
2、使用行车、电动葫芦应当由
持有安全资格证书
人员专门操作,无资格证书
人员不得操作。
3、工作之前
操作人员应对行车、电动葫芦进行全面检查:
3.1钢绳有无断丝、断股、打扭;
3.2吊钩是否完好;
3.3行车、电动葫芦行轮螺栓是否紧固完好,润滑油是否充足;
3.4行车、电动葫芦电控制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并要点动试机;
3.5行车、电动葫芦行程终点限位开关是否可靠,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重物。
4、起吊重物离地面
0.5米时必须停止起吊,应仔细检查钩与绳套,绳套与重物的连接情况以及牵引钢丝的情况
,确无问题后再行起吊。
5、为了防止
卷绳事故,钢绳与滚筒轴方向保持垂直,直径方向左右可摆动
15度范围之内起吊重物。
6、不允许用行车、电动葫芦拉在规定摆动角之外的重物,也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
它事故。
7、不允许行车、电动葫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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