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128
经查RP建筑的有关银行账号在2004年10月份未发生任何业务往来,因此,上海FLTZ委托付款的8000000.00元合作投资款为虚构。上海LD汇给上海FM3000000.00元的所谓“分红款”,系MYHD六家关联企业利用同城系统内转账可即时到账的特点,用2700000.00元于2004年12月28--29日在麻城建设银行连续转账虚构59400000.00元现金流的一部分,没有实质的现金流入。因此,上海FLTZ的1200000.00元投资收益不应确认,MYHD因此虚增利润1016400.00元(按84.7%股权比例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