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172
ZDHN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1999)第59--62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1999)第177条所述的“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ZDHN上述虚假行为的责任人为ZDHN董事长薛某某、董事兼总裁邓某某及董事纪某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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