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 11:34:46编辑过]
老兄或许不相信,类似问题的证明,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并且缺乏适当的工具和方法。假若老兄你真的能作出上述证明,则老兄肯定比得上亚当斯密加马克思,至于其他人就不值一提了,最不济,也得相当于爱因斯坦之与物理学---并且不仅仅是兄弟我这么认为,而是举世公认。
打个比方说,现在有一个动物,我们需要对它得出生物学结论。而例如兄弟的能力,仅仅是能够说:它是四条腿的,有毛,胎生,吃草。那谁要是说它是2条腿的,则肯定是说错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 11:43:01编辑过]
信息经济学和激励机制设计正是试图这样做。
在我国,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在内的前“国有企业”都在走这条路。
当然,对于市场失灵的部分,由纳税人出钱,政府通过政府购买、转移支付给予再分配。
马克思主义者给定两个前提:
大公无私——依次可能是大家都只需要自己必须的生存资料了,于是不存在将产品全部分配给全部劳动者。
以劳动为第一需要——依次大家的了;劳动的积极性很高;自然也没有贪官。
马克思主义者给定两个前提:
大公无私——依次可能是大家都只需要自己必须的生存资料了,于是不存在将产品全部分配给全部劳动者。
以劳动为第一需要——依次大家的了;劳动的积极性很高;自然也没有贪官。
是啊。因此,我说过,马经的理论要成立,老马必须去做物种专家,去改变地球的人种。这就是老马的局限——他提出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无法实践的大胆假设。
信息经济学和激励机制设计正是试图这样做。
在我国,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在内的前“国有企业”都在走这条路。
当然,对于市场失灵的部分,由纳税人出钱,政府通过政府购买、转移支付给予再分配。
老兄没有正面回答兄弟的问题啊。或者把简单问题给复杂化了----这个也应该,但是显得急忙了提前了。
马克思主义者给定两个前提:
大公无私——依次可能是大家都只需要自己必须的生存资料了,于是不存在将产品全部分配给全部劳动者。
以劳动为第一需要——依次大家的了;劳动的积极性很高;自然也没有贪官。
上述“前提”,和对上述“前提”的认定、肯定,是不必要的,并且你们共同违反了现实。
楼主这里的问题,是把资本利润分配给劳动者个人--------这里已经假定劳动者是经济人了。
在所的假设中,有“工资”之说!什么是工资:劳动力价格。
但是,在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社会中,在联合的社会生产关系中,社会主义个人自己就是生产承担人!他根本不出卖劳动力,他甚至不交换自己的产品!因为这些产品已经真接就是社会产品的一个构成部分了!无论是其产品是苹果、小麦,还是汽车、飞机!生产什么?怎样生产?等等,那根本就是他自己的事情!至于说到分配,那里这里通行是调节商品生产中的同一的等价交换原则。谁给他发工资?
同样地,谁给奴隶主发工资?谁给皇帝,封建主发工资?谁给资本家发工资?
可笑的假设。
上述“前提”,和对上述“前提”的认定、肯定,是不必要的,并且你们共同违反了现实。
楼主这里的问题,是把资本利润分配给劳动者个人--------这里已经假定劳动者是经济人了。
呵呵,请你说一说,现实的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实际是什么样的?请你找一个普适的证据。
其实,不是别人假设错了,而是老马假设错了。不仅现代人并非大公无私,而且除了宗教神话以外,没有产生过任何大公无私的人。
你又说了,资本主义是以资产阶级的自私为主导,共产主义以无产阶级的自私为主导。恭喜你,如果你继续发展这种思想,你就可以超越一般马经“学者”,走向一个新的境界。
问题是,一旦你认为无产阶级具有自私性,就跟传统的马经分道扬镳了,并且有违于你自己的信仰,你又不敢越雷池半步,而是进一步退两部。
人人都有局限,恕我直言,你的局限大概就在这里。
在所的假设中,有“工资”之说!什么是工资:劳动力价格。
但是,在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社会中,在联合的社会生产关系中,社会主义个人自己就是生产承担人!他根本不出卖劳动力,他甚至不交换自己的产品!因为这些产品已经真接就是社会产品的一个构成部分了!无论是其产品是苹果、小麦,还是汽车、飞机!生产什么?怎样生产?等等,那根本就是他自己的事情!至于说到分配,那里这里通行是调节商品生产中的同一的等价交换原则。谁给他发工资?
同样地,谁给奴隶主发工资?谁给皇帝,封建主发工资?谁给资本家发工资?
可笑的假设。
公有制、按劳分配、社会主义情况下,是没有原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工资了。
但是,我们可以从数量上把这时候的劳动者赢利,看成是=工资(这是原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工资)+资本利润(这原来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原本是归资本家所有的)。
呵呵,请你说一说,现实的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实际是什么样的?请你找一个普适的证据。
其实,不是别人假设错了,而是老马假设错了。不仅现代人并非大公无私,而且除了宗教神话以外,没有产生过任何大公无私的人。
你又说了,资本主义是以资产阶级的自私为主导,共产主义以无产阶级的自私为主导。恭喜你,如果你继续发展这种思想,你就可以超越一般马经“学者”,走向一个新的境界。
问题是,一旦你认为无产阶级具有自私性,就跟传统的马经分道扬镳了,并且有违于你自己的信仰,你又不敢越雷池半步,而是进一步退两部。
人人都有局限,恕我直言,你的局限大概就在这里。
大公无私问题,马克思怎么想怎么说,兄弟我说了什么,都不重要吧。
重要的是,是老兄你在主贴所提出和所要证明的那个问题:如果把资本利润归劳动者,是无法成立的。
重要的是,是老兄你在主贴所提出和所要证明的那个问题:如果把资本利润归劳动者,是无法成立的。
呵呵,这是一个团队,是一个公有制的企业,只有代理人,没有明确的委托人,并且全部劳动成果归劳动者,符合“按劳分配”的要求。前苏联、前中国等等都已经实践了n年了。
这个证明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对“逆向选择”的证明将进一步揭露马经的空想性。
大公无私问题,马克思怎么想怎么说,兄弟我说了什么,都不重要吧。
重要的是,是老兄你在主贴所提出和所要证明的那个问题:如果把资本利润归劳动者,是无法成立的。
楼主怎么说明“如果把资本利润归劳动者,是无法成立的。”,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帮他说明,决定这个不成立的是头规律。头规律决定群体只能少数人当头,利润只能归少人人掌管。马克思试图建立人人平等股份的公有制,而实际的公有制仍然是少数人所有,利润仍然是少数人所有,这就是头规律决定的。
呵呵,这是一个团队,是一个公有制的企业,只有代理人,没有明确的委托人,并且全部劳动成果归劳动者,符合“按劳分配”的要求。前苏联、前中国等等都已经实践了n年了。
这个证明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对“逆向选择”的证明将进一步揭露马经的空想性。
“只有代理人,没有明确的委托人”,是怎么出来的呢?老兄得首先论证:“只有代理人,不可能有明确的委托人”,之后,才能去证明其他的。
假若老兄能证明上述,那么,或许捎带着还能证明如下:美国的交通警察,敢于闯红灯,因为交通警察他就管交通处罚,因为其他美国人看到了他闯红灯而没有人管他,或者管不了他,或者能管但是由于私心等做怪或没有激励没有动机而经常没有人愿意管他。
另外,请老兄考虑,当“只有代理人,没有明确的委托人,但是,全部劳动成果归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那“劳动者”是否有动机且有能力管这代理人。如果老兄认为,这劳动者也不行,则请给出一定论证。
楼主怎么说明“如果把资本利润归劳动者,是无法成立的。”,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帮他说明,决定这个不成立的是头规律。头规律决定群体只能少数人当头,利润只能归少人人掌管。马克思试图建立人人平等股份的公有制,而实际的公有制仍然是少数人所有,利润仍然是少数人所有,这就是头规律决定的。
少数人当头,不见得就一定是少数人专制。例如美国总统,就只有一个,但是,美国总统并没有很多很大的权力,例如,他掌管财政,但是他就不敢把财政当成家政。
同样,利润有可能归少数人经管,但是,并不见得这利润就成了少数人的家产。这并不是必然的。
少数人当头,不见得就一定是少数人专制。例如美国总统,就只有一个,但是,美国总统并没有很多很大的权力,例如,他掌管财政,但是他就不敢把财政当成家政。
同样,利润有可能归少数人经管,但是,并不见得这利润就成了少数人的家产。这并不是必然的。
这是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嘛?
另外,请老兄考虑,当“只有代理人,没有明确的委托人,但是,全部劳动成果归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那“劳动者”是否有动机且有能力管这代理人。如果老兄认为,这劳动者也不行,则请给出一定论证。
哈哈,劳动者本身就是代理人呀。
建议你去找本信息经济学看一哈,Laffont的,张维迎的、董保民的皆可。
这是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嘛?
请看老兄自己的,在17楼的发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 17:03:39编辑过]
哈哈,劳动者本身就是代理人呀。
建议你去找本信息经济学看一哈,Laffont的,张维迎的、董保民的皆可。
劳动者对国家来说,劳动者是代理人。那你老兄的意思是说?
劳动者对企业经理人来说呢?企业经理人会没有面对面的监管者吗?
老兄建议我读张维迎的书等等,那我建议老兄直接让张维迎来发言好了。或者,我建议我们等30年后看那时候的什么什么大师的书好了。
老兄,既然你自己亲自要提出问题要证明问题了,既然你已经在和大家交流讨论了,那你有话就说好了。你不说,大家怎么知道你想什么呢?或者你就亲自引用书本知识好了,引用过来,为你做证明。
劳动者对国家来说,劳动者是代理人。那你老兄的意思是说?
劳动者对企业经理人来说呢?企业经理人会没有面对面的监管者吗?
这是一个国有企业,委托人不明确,劳动者就是代理人。
老兄建议我读张维迎的书等等,那我建议老兄直接让张维迎来发言好了。或者,我建议我们等30年后看那时候的什么什么大师的书好了。
老兄,既然你自己亲自要提出问题要证明问题了,既然你已经在和大家交流讨论了,那你有话就说好了。你不说,大家怎么知道你想什么呢?或者你就亲自引用书本知识好了,引用过来,为你做证明。
学宜兼而不宜闭。有些经济学的基本东西,要大家都明白才利于讨论。
比如,大家讨论《资本论》,如果我说《资本论》是讨伐封建制度的,或者我说《资本论》全是说梦话,你肯定会质疑我是否读过《资本论》。如果你好心,会建议我读一读。
这是一个国有企业,委托人不明确,劳动者就是代理人。
老兄假定有这么一个国有企业,其中的劳动者全体,是代理人,他们还获取资本利润。
那么,这样一来的话,老兄认为会出现什么问题呢?有什么不妥吗?会导致缺乏效率吗?
张维迎是曾经证明过资本雇俑劳动。
但你以何根据证明他那根本不是学术,没有学术价值呢。
请问你看的懂张维迎的论证吗?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在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中曾经用“知识分工”理论说明劳动异化的合理性。
“至于把他的论文放到西方,会有几个人在乎。”
这是你自己的猜想。
你认为西方对于你的观点的认同度会比张维迎高吗。
主流经济学好像并没有回避这种问题,
林德贝克好像验证过在新古典经济学的框架内,资本雇佣劳动和劳动雇佣资本是等价的。
但是通过信息经济学可以对此作出论证。
不过你要想了解他们的观点,
最起码的委托—代理模型还是需要了解的。
劳动者对国家来说,劳动者是代理人。那你老兄的意思是说?
劳动者对企业经理人来说呢?企业经理人会没有面对面的监管者吗?
老兄建议我读张维迎的书等等,那我建议老兄直接让张维迎来发言好了。或者,我建议我们等30年后看那时候的什么什么大师的书好了。
老兄,既然你自己亲自要提出问题要证明问题了,既然你已经在和大家交流讨论了,那你有话就说好了。你不说,大家怎么知道你想什么呢?或者你就亲自引用书本知识好了,引用过来,为你做证明。
现代企业制度中通常都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企业经理人的监督者就是企业的股东。
别人让你读张维迎的书,你就建议别人让张维迎来直接发言,你这种逻辑可真是万能逻辑。
即使张维迎所说的符合逻辑,你会认为他的观点符合逻辑吗。
1.首先,马克思并没有说,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不应该取得收益,马克思也没有否定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进步性,资本主义社会几十年的成果比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几千年的成就都要大的多。马克思可能认为的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工人没有生产资料,有可能获得的收入不能满足自身的生存需工会的要和发展的需要,但是同时看来,最低工资法从诞生之日,就在国际上被认为是失败的。斯蒂格勒1944年的关于最低工资法的文章就已经作出了论证。一般而言,已经获得工作的工人的工资通常高于最低工资,而愿意以最低工资以下的工资就业的工人将失去就业机会。而工会为了扩大自身的影响力,也会为拉拢工会成员,只考虑工会成员的利益。也会损害到非工会成员的利益。可以说在这两种情况之下,这些工人都获得了不同形式的租金收入。
2.工人的努力程度是不完全可测的,这在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关于委托-代理模型的综述中已经被解释清楚了。在Stiglitz和Shapiro的1984年的关于效率工资的文章“作为工人纪律约束的失业”中已经得到了阐述。因此建立在许多公司对于工人支付高于市场出清工资的收入水平可以产生一种负激励,工人懒惰的机会成本是他们一旦不努力工作,有可能收到的惩罚是可能是在被解雇之后,在其他公司找不到就业机会。
3.在奈特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当中,奈特区分了“不确定性”和“风险”的概念,风险是可以通过保险规避的,而不确定性是不能通过保险来进行规避的,这就是“企业家才能”的价值所在,因此,企业家获得利润也是理所当然的。这也是企业家与普通工人的最大区别所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 19:31: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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