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兼并的原因并不在于是封闭的自然经济,而在于专制.
以前一直担心一旦土地私有化之后会出现土地大量被兼并的情况,现在看来,我被骗了。土地私有化不一定会产生土地兼并,产生兼并的原因在于专制。举个例子,请想一下,如果说民国之后出现土地兼并是由于人多地少,那么,秦汉时期的土地兼并也由于人多地少?也是由于封闭自然经济?当时的人完全有可能去开拓未开垦的土地,而没有必然去兼并哪。原因在于专制。土地兼并,是一个理性人在可能进行土地兼并时候的最优选择,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可能进行兼并的人,都有兼并的意愿,但不一定能实行,因为兼并是违法的。所以,如何兼并,就是一个如何让非法变成合法的问题,办法只有一个:贿赂!
贿赂,才能使政府官员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对这种非法的兼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如果这个政府是民选的,这个地方官员是民选出来的,那么,地方官员就不敢去接受这种贿赂,因为,他还有下一届,而如果他不是民选而是任命的,这种被选下去的可能就要小得多,他就可以去接受这种贿赂,这就使土地兼并成为一种可能。
于是,这件事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就是这个样子的:因为兼并弱势群体的土地比自己开垦新地要省事得多,所以,兼并者有兼并的激励,而由于专制制度的存在,使得兼并者可以用贿赂的方式使这种原本非法的兼并合法化,而由于官员不必担心由于接受贿赂而被那些和他在一起的人民选下去,所以,从自身的角度来讲,就会接受这种贿赂,由于,这种原本非法的兼并就变成了合法的了,随之就是大量的无地农民,进而就是暴动,之后就是暴动要么被镇压,要么改朝换代,或是变成土匪如李自成、张献忠之流,危害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