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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迁的理论框架
这一部分的分析围绕为什么会发生制度变迁这个中心问题进行。在已有的研究中,诺斯将相对价格或偏好的变化作为制度变迁的根本原因。[1]但是,相对价格或偏好的变化相对抽象,不适于用作经验研究,并且其通过组织作用于制度变迁还有一段很长的链条。在本文的分析中,将放弃对相对价格或偏好变化这种根本原因的分析,而集中于分析一些易于观察的中间环节。本文将制度变化的原因分作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制度变迁的直接原因——组织和制度的交互作用;第二个层次是引发组织作用与制度的原因——组织利益、组织间谈判力量和意识形态的变化;第三个层次是引起组织利益、组织间谈判力量和意识形态变化的原因——制度学习、制度竞争的环境。
第一层次,制度变迁的代理人——组织
制度是由人制定和变动的,但是,除了在极权体制下位于权力顶端的人以外,单个的人只能够选择遵循或者不遵循制度而很少能够对制度变迁施加决定性的影响,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人只有通过一定的方式组成组织才能够对制度的制定和变迁施加影响。因此,组织是导致制度变迁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制度变迁的代理人。[2]
第二层次,引发组织作用于制度的原因
这个层次包括诺斯提到过的谈判力量的变化和意识形态的作用。[3]此外,本文认为,组织利益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奥尔森已经论述了认为有共同利益的个人组成的集团总是试图增进那些共同利益的不合理性,但这与本文的分析并不冲突。这是因为这里的组织利益的设定是不严格的。第一,这里的组织利益不同于西方经济学理性人追求最大经济利益和厂商追求最大利润的假设,而带有有限理性的色彩,因为除了组织利益以外,本文将意识形态的作用纳入了考虑范围。第二,在分析中,并不要求每一个集团都会按照它所代表的人的共同利益行事,而是充分考虑到了“一个大集团中的所有个人都是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而且作为一个集团他们采取行动实现他们共同的利益或目标后都能获益,他们仍然不会自愿的采取行动以实现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4]的可能性。在这样的不严格设定下,认为组织会受到组织利益的驱动是无可厚非的。并且考虑到本案例的环境,在社会利益关系发生激烈变动,社会关系不断改变的情况下,组织集体行动的表现将较奥尔森的看法有所改善,同时,在这种情况下,意识形态的作用也会增强。
第三层次,引起组织利益、组织间谈判力量以及意识形态变化的原因
引起这些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学习和竞争,进一步的,本文将其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因素。这种区分不同于内生变迁和外生变迁的划分[5]。本文中的内外部划分主要以同一个制度范围作为基础,本文中也可以理解为国家范围。内部的学习和竞争存在于组织之间,其结果造成了组织之间利益的调整,组织间力量对比的变化,并引发意识形态的变化。外部则是不同国家不同体制之间制度学习和制度竞争的环境。在国家之间存在交流的前提下,这种环境可以说决定了制度变迁所能够达到的水平。对于这一点,通过本文的案例分析,将会有更深刻的理解。
总结一下,制度内部和外部的学习和竞争的环境造成了组织利益的调整、组织间谈判力量的变化以及意识形态的变化,这些因素作用于组织,通过组织和制度之间的交互作用引发俄制度的变迁。
[1] 《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美】道格拉斯·C·诺斯著,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9月第一版:“变迁的代理人是内含于对制度框架中的激励作回应的单个的企业家,变迁的原因是相对价格或偏好的变化”111页,“相对价格的变化改变了个人在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激励,这一变迁的唯一其他源泉是嗜好的变化”112页。
[2] 诺斯认为“在稀缺经济和竞争环境下,制度和组织的连续的交互作用是制度变迁的关键之点”,并且将组织作为制度变迁的代理人
[3] 《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美】道格拉斯·C·诺斯著,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9月第一版:“谈判力量的变化导致了再建合约的努力,包括政治的和经济的合约”113页,“制度通过降低向我们的信 念支付的价格,使得观念、教义以及意识形态成为制度变迁的重要来源”115页
[4] 《集体行动的逻辑》,【美】曼德尔·奥尔森,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4月第一版,2页
[5] 参见《产权经济学——一种关于比较体制的理论》【南】斯韦托扎尔·平乔维奇著,蒋琳奇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3月第一版:内生变迁“这些在同型的制度安排中逐步的、演变性的变化就是为了使系统适合社会选择集合的变化而对游戏规则所作的调整”,“外生变迁并不是改变游戏规则以适应游戏变化了的要求,相反,是改变游戏使之适应于为某特定利益集团所偏爱的规则”,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