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2-11-1 17:53 
剥削与否,要的是客观的具体论证,而不是“如果”。
“很少的加工费,于是就出现了剥削”,你认为这叫 ...
【“很少的加工费,于是就出现了剥削”,你认为这叫论证吗?最多只代表合作一方对原来的收入分配不满,一方之见而已。】
“剥削”是一种现象,我在举例描述这种现象的存在而已。
【合作一方对原来的收入分配不满】
当事人无所谓“满”或“不满”,因为他们已经签合同、同意合作了,而是第三方——美国舆论——对苹果公司赚得太多不满。所以这不是富士康的“一方之见”。
另一方面,只要按照“原来的收入分配”进行分配,就不会存在剥削吗?
某农民和我合作种一棵苹果树,收获一百斤苹果,我全部拿走,只给他一筐烂苹果。有没有存在剥削?
所以,存在“合作”关系不等于“不存在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