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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教师之家与经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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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7
<P>5月23日西安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城乡建设委员会等10部门首次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强调中小学、幼儿园有权拒绝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学生未到校或擅自离校,学校应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5月24日《三秦都市报》)</P>
<P>  西安市赋予各级学校的这项“拒绝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的权利,自然是一种出于善意的考虑。君不见,现如今各类社会活动把中小学生当做“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道具,已经绝非个例,更非偶然。今日某开工典礼现场,学生要吹吹打打为其制造喜庆气氛;明日某领导前来视察,学生更是少不了要整齐列队以表热烈欢迎。而这些时间,多半占用的是学校正常的上课时间。至于学生们为了这些成人世界里的迎来送往,而不得不顶着当头酷暑,逢场作戏,甚至为了等待一名迟到的领导而中暑晕倒的现象,也是屡见报端。</P>
<P>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所谓的社会活动对于学生的成长而言当然是有弊无益,赋予学校向这些变了味的“社会活动”说不的权利,也称得上是对学生们的一种保护。但是,仅仅赋予学校“说不”的权利便能够规避上述怪象了吗?事实上,更多的情形下,学生们百般无奈、迫不得已参加的这类社会活动,并非直接来自外界社会的压力,而是更多来自学校方面的驱使,甚至是在学校的悉心组织下才圆满实现的,很难想象的倒是,假如没有学校的配合与组织,学生们怎能在上课时间堂而皇之的集体逃课呢?按照常理,确保学生按时接受学校教育,保证课时是学校最基本的职责才是,连教师上课迟到、耽误课程更是被列为教学事故对待,上课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无聊无益的社会活动,怎能不说是更大的失职呢。</P>
<P>  某种程度上,本该将学生视作服务对象的学校,背地里却将学生视作一种可资开发利用的资源,并力图将这一资源的效益最大化的思维,恐怕才是学生屡屡沦为各类无聊又无益的社会活动的免费“道具”的根源所在。而学生提供的“道具”服务虽然免费,但作为组织者的学校恐怕绝不会毫无收益,无论是为商家捧场,还是讨得领导欢心,学校恐怕都将是明里暗中的最大受益者吧。</P>
<P>  一面是学生成了学校手中的资源和王牌,一面则是泛行政化的机制体系使得学校不再是对学生负责,而是将眼光更多地投向上级官员的满意与否。于是,本该为学生服务的学校,成为长官意志的忠实执行者,成为各类地方盛事的热心参与者也就不足为奇,而当学校成了这类活动的后援团,学生沦为这些活动的“道具”自然也就在所难免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避免学生的“道具化”,仅仅赋予学校“说不”的权利,或许还远远不够,毕竟,“可以说不”并不意味着“非得说不”或是“必须说不”,当泛行政化体系下的学校心中打着的小算盘依旧与各类地方盛事和长官意志两相情愿、不谋而合时,“说不”的权利和意识怕是早被“两相情愿”的愉悦抛至九霄云外了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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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27 22:51:00
西安这样的规定好啊,是个造福社会的好事,只怕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雷声大雨点小,也怕只是个雷阵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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