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楚以下逻辑,免得我们的讨论做无用功:
劳动力的价值,其定义是:维持劳动力商品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水平。工资是购买劳动力商品所支付的价值水平。--这是两个概念的价值水平--但是这两个价值水平是相等的,原理如下:
工人贫困到除了劳动力一无所有的地步(这是马克思的逻辑前提,你不是要讨论马克思的逻辑吗,这才是马克思的逻辑),资本家与工人在工资水平的确定问题上,工人处于绝对劣势地位,工资必然被压低到最低的水平,也就是劳动力价值水平--维持劳动力商品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水平。
强调一下,马克思的逻辑前提是明确的,你所讨论的也是马克思的逻辑中,有没有剩余价值,所以不要讨论与马克思的逻辑前提不相符的事情(如工会的存在,工人谈判地位的提高等等,都不是马克思的逻辑中的问题,别把这些因素乱扯进来)。
看明白上述问题了吗:劳动力的价值与工资水平是两个概念上的价值水平,但是这两个价值水平是必然相等的(证明在上面)。
现在看你的分析,你想证明有一个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价值水平,它与工资的价值水平相等,而不与劳动力价值水平相等。
那么你要做的是:第一步:给出一个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价值水平,并指出这个水平由什么决定,决定在什么水平上。
第二步:证明:什么原理决定了工资的价值水平等于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价值水平水平。
第三步:你还要解决,既然劳动力的价值水平必然等于工资的价值水平,工资也等于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价值水平,同时劳动力价值水平又与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价值水平的不一定相等。这三个关系之间的逻辑悖论如何解决。
最近三四天,我可能上不了网,你自己好好看清楚,要解决的问题,好好构建好自己的逻辑再来回答,再闹低级笑话,就太没意思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14 10:48:0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