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崛起谨防国家机会主义
邹啸鸣[原创首发真名网]
2005年4月13日
“抵制”日货就象流行性感冒一样,隔段时间就在中华大地上发烧一次。如此措辞肯定将令某些人不愉快,因为要让这些人退烧,就必须让这些人知道自己“病”了,需要吃药或打针。
热血沸腾,参与抵制的行为,基本是无须,无暇经过思考就得出的关于“屁股”的选择。与文革期间寻找“现行反革命”一样,这是一种典型的“意识形态”指导下的选择。它具备用意识形态来选择的特征:简单高效地从众,盲目地从众,从众的过程带着快感。同时也意味着是经不起推敲的选择。推敲的方式是分析问题的框架。
第一个分析的框架是:假设这是一个“私人问题”。于是,作为一个私人的问题,也就是私人的选择权的问题。那么,“每个人都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就是游戏规则。在这个规则下,你出于对日本政府不经中国人民的同意就擅自篡改他的历史教科书的愤怒,对日本政府胆敢将“我们的钓鱼岛”画作他们的领土的愤怒,简单而综合地说,你出于对小日本的蔑视,自己作出“抵制日货”的选择,是一种合情合理合法的选择。甚至,你公布自己的选择,期望读者的反应是认同并参加抵制。都是无可厚非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并不违法。
但是,你未必就有权关闭别人选择的自由。如果任何一个私人都可以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有权利关闭别人“选择的自由”,这一定是一个野蛮的社会。如果政府任由这种违法行为“民间自发”地曼延,那么这个政府的素质是值得所有投资者怀疑的。因为很明显,契约得不到政府这个“第三者”的保护。契约遭遇了机会主义的态度。
第二个分析的框架是:假设这是一个“公共问题”。于是,作为一个公共问题,也就是“外部性”的问题。或者这么叙述更准确:日本政府不经中国人民的同意就擅自篡改他的历史教科书,日本政府胆敢将“我们的钓鱼岛”画作他们的领土等问题,都是日本政府的“损人利己”的行为。这种行为产生了负的外部性,就象从日本飘过来的污染一样,受到损害的是包括中国人民的利益。于是,你的愤怒是“有来由”的。
经济学对公共问题研究的结论已经很清晰:解决这类问题的效率更高的方式是政府(公共部门)而不是私人。如果由私人来解决这类问题,一定会伤害效率。也就是损害另一种“公共利益”。与本案例类似而值得参考的是:当年义和团员们就把那个应该由政府解决的问题错误地看成是可以由“匹夫有责”的私人解决的问题。结果他们的义愤填膺酿成了祸国殃民的八国联军的侵犯。最终受害的是中国老百姓——即使他们没有参与打砸抢,却不得不承受沉重的税收负担。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正是因为没有能力区分这种差别,煽动义和团发泄包含自己的“公愤”,当然最终也为自己的愚蠢选择付出了倒台的代价。
第三个分析框架是:假设这是一个“意识形态”问题。作为一个意识形态问题,也就是这是一个被称为“爱国/卖国”的问题。其逻辑是:买日货,特别是购买了那些支持修改历史教科书的企业的产品,就等于鼓励了他们的支持。甚至危言耸听地联系到:将来打到中国来的核弹就有你的贡献。
其一、在非民主制度的国家,国家的主权只有政府才有权博弈,国土的边界基本上都是“秘密”地谈判,然后被告知“英明地处理了”了事。老百姓根本无权表达自己选择权。我们只要去找两张地图进行对比:一张是建国初期的,一张是刚出版的,然后关注我国的边界的差别。你也许会发现:爱国不仅仅是爱钓鱼岛。
其二、支持修改教科书的公司是否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识形态”主张?如果日本的公司在日本有这种权利,那么中国的公司在中国是否也拥有这种权利?所以,问题是实质是:到底是指责并剥夺日本的公司所拥有这种权利重要,还是为中国的公司争取这种表达“自己的意识形态”的权利更重要?或者更形象地说:一个跪着的人着急上火地去指责另一个站着的人“站错了队”,这是一种悲哀。
其三、日本的军费开支早就远远地高于中国N多倍了。虽然他们没有造出原子弹,但丝毫不担心他的领土安全。原因在于日本的生产力远远高于中国N多倍。中国如果不将自己的努力放在提高自己的生产力上,而是放在限制别人的生产力上,那么,不被日本超过也会被其他国家超过。国家之间的竞争,实质是制度之间的竞争。你可以关闭自己的市场,却无法关闭别人的制度活力。要知道:日本20年前的强盛,并不是因为中国的市场。
第四个分析框架是:假设这是一个“民间组织”问题。作为一个民间组织问题,也就是“民间有权自发成立非赢利组织”以伸张自己的权利的自由。目前连外交部也申明,这些游行示威是纯粹的“民间自发组织”。听起来这事好象就跟真的似的。如果民间就象外交部所申明的那样,拥有“自发组织”的权利,那么国内的那么多的拆迁引起的矛盾,怎么就看不到“自发组织”的游行示威?所以只能这么推测:中国的老百姓的确有经过批准以后“自发组织”的权利和自由。而被拆迁户则因为未获得批准,所以无法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抗议。所以,“民间自发组织”的闸门并不在这些“民间组织”手中。最值得一提的事情是:去年积极参加“民间保钓”的人士之一,今年自己的小家却因为被强行拆迁而投述无门。他就是一个有权利卫国却无权利保家的典型。
第五个分析框架是:假设这是一个“评价标准”问题。作为一个评价标准问题,也就是“是否存在双重评价标准”的问题。所有的抗议都是在[纪念“反法西斯”胜利60周年]为主题的抗议。问题在于:法西斯主义仅仅是怪罪当年日本政府中的极右翼就够了吗?加贴在[真名网]历史论坛上的孟国祥的文章《关于日本大众对侵略战争应承担的责任问题》对此有全面而深刻的分析。“受忠君报国和极端民族主义教育和熏陶的日本大众,在军国主义的引导下,积极支持和参与了那场对外扩张的侵略战争。他们‘与政府相配合,除了学校,各种官记群众团体如大政翼赞会、大日本产业报国会、大日本青少年团和民间的部落会、町内会等组织将几乎所有平民都动员起来了,开展战争捐款,给军人缝制慰问袋,举行庆祝战役胜利大游行……,使整个日本陷入战争的狂热。’据《东京日日新闻》1931年9月26日记载,仅事变后一周内,该报社就收到‘寄来的血书和鼓励信达2万封,其中有的慰问信中,夹着小孩积攒的1元、2元的零用钱及过节用的钱等。’《东史郎日记》在其书中记录:日军‘慰安妇’来源很多,有的是被迫充当了性奴隶,但其中也有许多日本姑娘自恨不能上前线打仗,竟自愿地以清白之身去‘劳军’”。
以上只是摘取了一点片面,就足以说明:当时日本的民众其实也是罪责深重。这种罪责的根源是深深扎根于民众的“民族法西斯主义”。所以,中国人理性地关注并抗议日本的教科书事件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与此等同的问题是:难道“民族法西斯主义”仅仅是日本的特产吗?以上现象中国是否似曾相识?如果说日本这个民族的法西斯主义曾经带给亚洲的是深重的灾难而让它周遍的国家心有余悸,所以日本必须反省,那么中国是否也值得反省这个问题呢?这里提醒两点:100多年前中国周遍国家有不少就是当时中国的殖民地。20年前中国还曾经“教训”过越南。
这样的设问让人很不舒服。如果中国不能面对自己的问题,而仅仅致力于邻国的问题的时候,如何以理服(邻)人?
评价标准不应该是双重的,这是个一般性的原则。如果这种思维让你感觉不舒服,那么你一定是生病了。病根同样是民族法西斯主义。
重新回到最初的设问:你可以将所谓的“抗日”当“私人”问题,但是私人的行为不是没有边界的。因为现在的中国已经不是60年前的中国,已经是一个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每个人的行为都是有法律边界的。违法必纠,政府有责。
你可以将“抗日”的问题当“公共”问题,这实际上是在考验现在的政府的执政能力的问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同时也必然成为公共正义的代表。这里不允许有国家机会主义的行为空间。
如果你将之看成是“意识形态”问题也没有错。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思说:“‘意识形态’是寻求社会稳定性的灵丹妙药。一个社会需要通过道德和伦理的力量来克服‘搭便车’问题而使得社会得到稳定发展”。这句话的意思绝对没有认为:意识形态的意义在于制造社会的不稳定的含义。谁要有意传播一些让社会不稳定的“意识形态”,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居心不良。
在“默契”的情况下的自由未尝不是自由,未尝不是勇敢。但真正的自由显然不是这种“共谋”条件下的自由。争取没有默契的自由才是更高层次上的勇敢。
“和平崛起”已经成为了国人的共识。日本所遭遇的周遍国家的抗议以及德国不再遭遇周遍国家的抗议是一种强烈的对比,它再次提醒国人注意:和平崛起不但取决于良好的制度,也取决于客观良善地对待自己的历史的态度。而目光短浅的国家机会主义将葬送和平崛起的机会。因为我们不希望看到中国的产品也遭遇日本的困境。
越是缺乏自信的人就越是对违规感兴趣。而越是从违规中获得了奖励就越是加深对违规的依恋。那些冀希望于“保护”而发展的所谓“民族工业”绝对无力支撑民族的未来。
最值得一提的事情是:去年积极参加“民间保钓”的人士之一,今年自己的小家却因为被强行拆迁而投述无门。他就是一个有权利卫国却无权利保家的典型。
这个事情好像查不到,如果这个事情是作者伪造的,很可能作者就是被日本人收买的汉奸,故意挑拨离间,让我们的保钓之心涣散,也反映了作者写此文章别有用心。
嘿嘿,如果阁下就是那作者,而这样的情形就令您热血沸腾,那你该更容易找到当年中国女性被奸杀的照片(如果不考虑到这不是阁下所办的论坛的话,我本当提供这类照片的,还有近年日本海军逼迫保钓人员致死一人以及同期中国驻日领事馆被日本右翼分子撞坏大门及涂抹油漆的报道),在《鲍威尔对华回忆录》中作者甚至说我爱中国土匪甚于日本人。
我不主张这种“抗日”的方式,我也主张中日友好,但友好与否不是单相思能办到的。
或许阁下应该进一步论证当时应该镇压十万游行人员的必要性,因为其中的确有坏人,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中国人!
我一直在关注国家机会主义的问题!这也是我判断宪政制度优越性的一个重要依据!不过,从目前的现实来看!我还是赞成渐进式改革!
不过,看了楼主说了半天,实在不知道楼主在说什么?

好资本主义和坏资本主义
2003-6-9 杨小凯
笔者年轻时认为发达国家经济的成功是资本主义的成功。但是看的书多了,发觉西班牙,南美的坏资本主义,中国明,清的坏资本主义(又有人称之原始资本主义或商业资本主义)却不能产生成功的经济发展,因此认识到成功的经济发展不但需要自由市场和资本主义经济,更需要适当的政治和法律制度。
18世纪时的英国是发达国家,而法国是发展中国家,二者最根本的差距就是制度的差距。法国大革命前实行专制制度,虽有自由化改革产生的坏资本主义,经济却不发达。而英国1688年之后就实现了宪政制度。宪政是共和主义的重要主张之一。既然提到共和,我想就此简要地说明一下什么是共和,什么是民主。共和与民主有很大差异。从古典意义上讲,民主就是多数人的统治,它强调政治平等,而共和主张自治,分权,和宪政,它强调个人利益。共和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限制民主专制(多数人的专制),它的合法性在于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全体公民(在很多时候,这并非指所有市民),共和与民主的关系是很紧张的。至于共和与民主这两种思想在近现代的相互汲取和融合,我在此就不再赘述了。宪政制度在当时来说并不是一种民主制度,而是一种共和制度。所谓共和制度就是参加选举的主要是一些上层阶层,只有少数有钱缴税的男人才有选举权,因此你很难说它是民主的。但它是“共和”的,就是说有分权制衡制度。共和实际是对民主的不信任,它害怕民主变成多数人压迫少数人。英国1830以后才实行现代民主制度中的普选制。
共和有一种保护少数人利益的机制。比如美国参议院不管各个州的大小和人数多少都是一州两票,所以可以作为少数对抗多数的一个机制。众院是按选民人数选出, 却要受不是按选民人数选出的参院的制衡。选总统的选举团则是众院(民主)和参院(共和)的折衷。所以以选民人数算得票少的小布什才可能赢得票多的戈尔。美国另一个对抗民主的制度就是大法官制度。法官不是选举的,而是总统任命的,而且实行终身制。当然总统的任命权受国会制衡,也难得有机会运用此任命权(有个空缺才有机会)。法官是可以对抗舆论的。有人说美国言论自由,但这不是绝对的。我在北大教书,就跟他们说,你们北大老是讲民主和科学,现在应该讲自由和共和。讲民主往往就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两极冲突,这是很不稳定的, 统治阶级占上风就是专制,被统治阶级占上风就是革命,革命产生暴君,暴君又产生革命,这是很糟糕的事情。而共和强调权力制衡,任何一极都不能压迫另一极,这样社会才有可能保持持久的稳定和发展。
纵观人类社会,好资本主义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坏资本主义不能带来长期成功的经济发展,它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我想就利用以下的篇幅对好、坏资本主义的诸多特征及它们的区别作一个简要的论述。
一、政府机会主义。
早期英国的成功是一种共和制度、宪政制度的成功。有了这种制度才能限制当权者的机会主义。只有对政府的机会主义限制住了,经济才能发展起来。这是英国发展起来的一个根本原因。这是好资本主义,即自由市场是以政治上没有垄断为基础。法国大革命前是一种坏资本主义,即政治上专制,经济有一定自由。在政治上是人治的。这种专制有些方面跟中国历史上一些朝代很像。比如说它搞“薄赋轻徭”。薄赋轻徭是专制主义的一个特征,因为如果一个政府不是民选的,它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所以它不敢收太高的税,否则人民会造反的。而一个共和政府不存在合法性问题,,所以它反而可能征很高的税。所以当时英国和法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英国政府平均税率比法国要高得多。但英国的税法很公平。在法国有很多人是可以不交税的,比如贵族等。这就象中国现在院士可以不交税一样。而在英国,任何人都要交税。正因为税法不公平,所以法国的平均税率比英国低很多,它没有能力搞大规模的公共事业。法国还有一点特别像中国,就是官商勾结。当时英国的官商关系叫做“建设性的冲突”,而法国就是官商勾结。所以英国当时的制度就是我们今天讲的宪政经济学、政治经济学里讲的宪政。其中第一个特征就是国王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是分开的。还有一个是当时英国执政党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是分开的,执政党在执政的时候不能从事赢利性事业。台湾是在80年代以后才逐渐实行国民党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分开。最近政党轮替后才实行执政党不能从事赢利性事业的制度。执政党从事赢利性事业实际上是违反宪政制度游戏规则的,就是说游戏规则的制订者不能直接去比赛。打个比方说,分饼的人绝对不能先拿饼,不能有利益冲突。共和正体现了这种政府应该具有的公共性和中立性。
诺斯和温格尔在一篇论文中提出一个观点,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成功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现象,而是1688年光荣革命建立了上面说的这样一套宪政游戏规则。这样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就被限制住了,人民的机会主义也就跟着减少了,所以工业革命才会在英国发生。机会主义也就是坑蒙拐骗,这在中国目前非常盛行。政府政策初一和十五不一样,就是国家机会主义。只有在宪政制度下,政府“分饼”才能尽可能公平。比如说专利制度,它没有公私之分,政府是完全中立的;还有自动注册的制度,也就是保护私人企业剩余权的制度。这些使得技术发明可以赚钱,从而大大推动了技术商业化和技术进步。有了这些,才会有工业革命。而当时法国老是强调政府的科技奖励制度,就是由政府来判断奖励谁不奖励谁,这阻碍了它的技术的商业化。最近我看到一些史料,中国现在史学界有一个公论,就是温州的钱庄等民间机构在宋朝时就存在的,而不是制度创新。也就是说,中国早就存在“原始资本主义”了。现在很多史学界的人都说,如果没有外国入侵,中国可能几个世纪都不会进入工业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呢?工业资本主义需要技术上的发明,这就需要专利制度和对私人剩余权利的保护(按照Mokyr的看法,英国工业革命中50%以上的新技术没有获得专利,他们是政府保护私人企业的剩余权而创造出来的)。
二、收入分配不公。
最近很多史学家有这样一个公论,在18世纪的法国,由于收入分配不公,一般的人买不起很多产品,生产是为少数贵族阶层服务的,这使得市场规模很狭小,从而生产成本很高,分工水平底,效率很低。而当时英国收入分配较公平,生产是为大众服务的,所以市场规模大,成本低。所以收入分配不公是阻碍经济发展的。有人说收入分配不公是发展中国家的必然现象,这个观点是很值得反省的,因为这涉及到好资本主义和坏资本主义之分。同时收入分配和经济发展也是互为因果的,就是说收入分配公平使得经济发展快,经济发展快又使得收入分配公平。这也是好资本主义的特点。
根据Landes (1998),以及许多旅行者包括伏尔泰(1726年-1729年期间流亡英国)的记载,英国的收入分配比旧王朝的法国公平的多。因此Charles marquis de Biencourt 声称“英国人为普通人而不是为富人生产”(见Landes,1998,p222)。但是在法国旧王朝时期,政治垄断产生了收入分配的无效率不公平。这样,大多数的商品老百姓都买不起,同时大量的经济生产能力被用来为精英集团生产奢侈品。这意味着,法国市场容量非常有限,由此产生了低水平的劳动分工和低的总合生产力。光荣革命后的英国和旧王朝时的法国在制度上的这种差别,产生了人均真实收入和国家财富的差别。这种差别是法国革命爆发的原因之一。Mantoux (1962, p. 419) 记录了人们对这种差距的感受。 “当 Arthur Young 在法国时,正是法国革命的前夜。他发现,与法国民众的悲惨和苦难的处境相比,他自己国家的人民的处境要好的多。在他的书中,每一页都充满了对英国所拥有的比法国和所有欧洲国家令人羡慕的优越的自豪感。” 根据Mokyr的估计, (1993, p. 45), 在1788年,英国的人均GNP比法国高出30% 。
还有南北美洲发展的对比。南美洲的资源很丰富,但一直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北美洲相对南美资源贫乏,却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地区。诺斯将此归结为三个方面原因。第一,北美地区实行地方自治,在英国治下,各州自治,税收主要是用在地方发展。而南美洲宗主国只是把殖民地看作一个税源,地方自治性很弱,所以就很难发展起来。第二,北美是一个新教国家,南美是天主教占优势,文化的差异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同。第三,北美实行的是联邦制,而南美实行单一制。这也涉及到“好资本主义”和“坏资本主义”的区分。坏资本主义除了官商勾结、政治垄断等之外,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收入分配不公。南美的基尼系数是世界上最高的,达到0.6到0.7。
与北美洲的发展进行对比后,许多历史学家将拉丁美洲令人失望的发展历程归结于拉美精英集团的政治垄断。这种政治垄断产生了低效率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并反过来进一步导致了市场容量的狭小和总合生产力的低下。(参见墨菲,Schleifer, 和Vishny,1989,以及他们的参考文献, North, Summerhill和 Weingast, 2000关于北美和拉丁美洲发展经验的比较)。Murphy, Shleifer, 和Vishny指出,在18-19世纪的后期,美国的收入分配比英国公平,因此,美国的市场容量大于英国。La Porta, Lopez-de-Silanes, Shleifer, 和 Vishny (即将发表) 已经找到了这一现象的间接经验证据。根据他们的所作的回归分析,天主教和成文民法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负的影响,而新教和普通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正面的。拉丁美洲和其他坏资本主义存在的地区正是天主教统治和有助于政治垄断产生的大陆法盛行的地区。(没有罗马的认可,天主教信徒不能发展天主教的支派。同时,大陆法是由政府制定的) 。而拥有好资本主义的国家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 都是新教占优势和实行普通法的地区。而新教和普通法是不利于产生政治垄断的。 (新教徒可以不经任何人的同意发展新教教派; 普通法是基于公平审讯中的诉讼案例由当事人诉讼产生的法律) 。欧洲大陆法盛行的地区在英美制度竞争压力下,逐渐实行宪法司法制度,用宪法法庭制衡政府的立法权后,大陆法与普通法之间的差别缩小。
三、后发劣势。
后发劣势跟坏资本主义也有很大关系。“后发劣势”意思是说,落后国家由于发展比较迟,所以有很多东西可以模仿发达国家。模仿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模仿制度,另一种是模仿技术和工业化的模式。由于是后发国家,所以可以在没有基础制度(特别是政治制度)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模仿实现快速发展。特别是落后国家模仿技术比较容易,模仿制度比较困难,因为要改革制度会触犯一些既得利益,因此落后国家会倾向于技术模仿。但是,这样做的落后国家虽然可以在短期内取得非常好的发展,但是会给长期的发展留下许多隐患,甚至长期发展可能失败。清朝的洋务运动是一个例子。日本政府是抱着当个好学生的态度模仿资本主义制度的。日本政府除早期人民完全不知道企业为何物时办过少数'模范工厂'外,基本不搞国营企业。它很快卖掉'模范工厂'后,基本再不办国营企业。政治制度也学西方,搞政党自由和议会政治,只是不肯放弃天皇的实权。但是后搞洋务运动的中国,却想在不改政治制度的条件下,用国有制(官办),合资企业(官商合办),承包制(官督商办),通过模仿技术来实现工业化。这在当时效果当然好过洋务运动前的中国经济。但是这却使国家机会主义制度化,政府与民争利,既是游戏规则制定者,又是裁判加球员,因此私人经济无法生长起来。最有趣的是,洋务运动中由于政府坚持国营企业的主导地位,垄断资源,很多私人企业就真的不如国营企业有竞争力。因此清朝的洋务运动产生了坏资本主义。
今天,我们都知道这种坚持官办企业的制度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是,80年代和90年代的中国,用国有制(官办),合资企业(官商合办),承包制(官督商办),通过模仿香港和台湾的劳力密集产品出口导向新工业化模式及大量模仿西方新技术来实现工业化,很多乡镇企业也是相当于洋务运动中的官商合办和官督商办。这种极落后的制度,在今天却被很多人说成是'制度创新'。虽然这种模式短期内相当成功,但是从俄国的教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短期的成功,可能又是后发劣势。它可能用技术模仿代替制度改革,产生坏资本主义。
四、政治垄断。
政治垄断产生坏资本主义,一个地区的发展亦如此。许多历史学家将西欧工业化和成功的经济发展归功于欧洲政治的不统一以及敌对的统治者之间的竞争,这打破了政治垄断。这方面的最有名的当属Baechler的观察 (1976,p80) “资本主义扩张的根源,一方面在于同一文明内几种政治力量的共存,另一方面,政治的多元性给经济发展以自由。”Baechler (1976,pp. 78-79) 试图解释政治垄断没有在欧洲盛行的原因: “西方经历政治多元化的原因是复杂的,…从这种发展中,我可以看到一种历史奇迹,也就是说,一种极端不可能的历史事件。所有的政治权力都趋向于绝对化,政治垄断不能生存的话,一定是因为有一些限制它的因素在起作用。首先是教会的存在。因为教会的跨国性质很难被政府吸收。其次,是分权的封建制度下的社会精英, 他们不是为政府服务, 以及城市的发展和资产阶级的成长。最后,是乡村社区相对于国家的自治制度。在我看来,从十七世纪以来,在这一地区,英国模式对西方政治命运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
这一论断得到了许多学者和历史学家包括Hall (1987), Mokyr (1990), Jon(1981,pp. 226-35), Braudel (1984,pp.128-9), Weber ( 引自Macfarlane, 1988,pp. 1867),McNeill (1974), Laslett (1988,p.235), Hoffman 和 Norberg (1994), 以及Landes (1998,p. 36)的赞同。McNeill(1974,p.125)指出,“现代欧洲早期的政治多元化,我认为,是根本的和与众不同的原因。在现代火炮的威力面前,世界上其他一些文明地区的反应是巩固和强化庞大皇权国家的中央权威,而中欧和西欧的地方君主国的反应,却是更有意识地同他们的邻居展开竞争,有时是通过和平的方式,但更多的是通过战争的方式展开竞争。这样一种政治格局,就象风箱一样,刺激了意识形态竞争之火,并使任何有利一国竞争优势的技术革新之火花得以燎原。”Hoffman 和 Norberg (1994) 指出,“总之,在现代欧洲早期,所有的君主在实现他们的意愿时,都不得不面对强大的障碍;不经过谈判,磋商,有时甚至是贿赂,任何君主都不可能得到他的利益 ”(p.305) 。“不论他们有多么自负,专制主义政体是不能随意借钱或者征税的。只有具有强大的民意机关的政府才可能抽取巨额税收,举借大笔钱财。课税和专制最终是矛盾的” 。“最后,自由是一个强国,一个强大而富有的国家产生的必要前提” (p.310)。Landes指出,“专制在欧洲也是大量存在的。但是这种专制被法律和领土分割削弱了。同时,在国家内部,中央(王权) 和地方封建主之间的权力分割也削弱了这种专制。分裂产生了竞争,而竞争有利于保护好的国民。如果不善待他们,他们会跑到别的地方去。统一的大帝国不害怕人们逃跑,例如中国,特别是当他们把自己定义为世界的中心时,人们会无处可逃。”好资本主义不但不让政府侵犯私人财产和企业, 也不让金钱操纵政治, 例如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和对个人和公司政治捐款行为和数额的规制。而坏资本主义的另一特点就是金钱操纵政治。费正清认为,在十九世纪,统治精英的政治垄断是中国落后的主要原因。“东方社会,在中央集权政府的组织下,官僚政治制度垄断了几乎所有大规模活动,诸如行政管理,军事,宗教以及大规模经济活动。因此,私人企业从来不可能在没有官方庇护时发展。商人一直处在官方的控制之下,被作为官方的联盟,其活动总是被官方利用或榨取,以满足官员个人或政府的利益。”Etienne Balazs 指出,“商业交易总是受官方税制以及管理的约束。政府对主要物品的垄断,在古代,比如盐和铁,在近代,比如对茶,丝绸,烟草和火柴的垄断,表明政府拥有无所顾忌的经济特权。没有任何商人阶层被允许独立地产生并侵犯这些特权。在实际中,政府对私人产权的藐视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经济特权。这表明,官方的庇护和支持是大型商业企业发展的唯一途径。这样做的结果是形成一种商人和官员之间封闭的利益共同体。。。。总而言之,资本主义之所以没有在中国发展起来,根源在于,独立于地主绅士以及他们在官僚政治制度中的代言人的中国商业从来都没有可能建立起来”。(Fairbank, 1992, p.179)。Mokyr 也指出(1990,p.236): “引用Needham的话,中国一直是‘一党专政的国家’ 。二千年来,它一直被‘儒家党’ 所统治。在清朝时期,官僚体制压制知识分子和政治异端的产生,尽管中国没有欧洲那种极端的宗教迫害。与欧洲相比,中国不存在小公国或者城市-国家,而这正是有新思想的聪明人可以逃避的地方。” Elvin (1973) 指出,中国在宋朝时,商业资本主义和技术就很好地发展起来了。然而,由于政治垄断和坏资本主义政治体制,它并没有发展到成熟的工业化阶段。杨(2002,ch. 1) 认为:“欧洲的这种多元化,保证了几种文明和主权国家以接近平等的地位相互挑战。相反,东亚的地缘政治结构却保证了在西方文明入侵之前,中国文明的霸权地位。没有其他的文明能与它抗衡。日本人,蒙古人和满洲人在文化上被中国征服,不管他们是臣属于中国还是统治中国。中国是一个大陆国家,它很容易赢得一场统一战争,但是内陆贸易却是昂贵的。因此,直到日本的明治维新之前,在东亚,制度试验的多样性远远小于西欧”。
最近廖和杨小凯(Liu and Yang, 2001)用一般均衡模型证明了这个猜想。他们证明,在不存在政治垄断的自由市场中,劳动分工的一般均衡水平和总合生产力高于存在政治垄断的自由市场中的水平。坏资本主义有除政治之外所有商品的自由市场,但政府垄断的部门没有自由进入,虽然政府垄断部门的服务可公开自由定价,或间接自由定价(贪污受贿)。政治垄断使政府垄断的部门的服务质次价高, 产生了的收入分配无效率的不平等,政府垄断的部门或与政府勾结的商人获得大量垄断利润, 而其它部门受剥削而收入低, 因而限制市场容量的扩展,并有害于经济发展。这种政府垄断造成的狭小市场容量看起来就象经济不景气, 但这种经济不景气与好资本主义中的景气循环性质完全不同。垄断政治的利润的常见形式就是贪污腐化。与不存在政治垄断的自由市场相比,政治垄断降低了商业化程度,市场一体化程度,生产集中程度,和可以被利用的内生比较优势,以及职业和经济结构的多样化程度。
在英国光荣革命以前,这种自由进入障碍是以王室的许多垄断特权为标志的 (North, 1981, 和Morky, 1990, 1993) 。在中国1950-1990 期间,这种政治垄断以自由进入政治和很多行业的障碍为基础。政府对银行部门,外贸部门,零售和批发商业以及其他三十多个部门垄断,不准私人经营。呆板的许可证制度,企业的政府对成立企业的审批制度,以及居民户口登记制度等都是政府用来阻止人们自由进入有利可图的行业的 (Sachs, Woo和杨,2001)。对反对派的政治迫害,也是执政党阻止人们进入政治舞台的一种显而易见的垄断行为。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在宪法中地位不平等是中国的政治垄断的特点。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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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解答楼上的提问。
“当年义和团员们就把那个应该由政府解决的问题错误地看成是可以由“匹夫有责”的私人解决的问题。结果他们的义愤填膺酿成了祸国殃民的八国联军的侵犯”
这也是人话吗?
当时的清政府腐败无能,中国人民受尽外国人欺辱,当时的中国政府已经无法保护自己的国民。这种情况下,中国人自觉的抵抗有什么错!!
“什么抵抗招致侵略”?这个白痴作者是什么逻辑???
他的脑子是不是有病???
有这种担心是好的。
相信作者看过哈耶克的作品。
几年前欧盟轮席国主席造访亚洲,也指出这方面的问题了,还举德国的例子警戒某些亚洲国家。魏玛共和国的历史值得我们借鉴。
很明显,作者这样慷慨陈词,已经没有办法让我找到理性分析的影子,这让我怀疑该作者是亲日派的枪手。
无论是抵制日货还是反对地址日货,这种煽动性的文章是我最不喜欢看到的。
我们如何对待日本,不应只看过去的恩怨, 更应该从国家战略利益从而个人利益的角度去考虑。
我赞成理性的抵制日货,即:在有接近的替代品时,就不去购买日产的。抵制日货时,不应过分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从历史和地缘来看,日本在很长的将来都是最主要的对手,我们要对日本采取压制是没错的, 但是问题是,我们应该多行动,少谩骂
。因为互联网上大家都看得见。 表面上友好,行动上抵制和压制,是最明智的。
另外,大家要理解政府,好多事情政府是没有办法说出来的。政府的智囊比我们多数人都要明智的多。
反日粪青又傻逼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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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谭晶晶、白洁)3月15日下午,“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活动在中国人民大学隆重开幕。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有关活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本总理福田康夫分别发来贺词。
3月的北京春意渐浓,到处洋溢着青年人的热情与激情。应中国政府邀请来华参加“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活动的日本青少年友好使者代表团一行1000人及中国各界青年代表共2000余人欢聚一堂,共同庆祝“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活动拉开序幕。
胡锦涛主席会见了日方代表团主要成员,观看了两国青少年的茶艺交流、书法交流,与两国青少年代表共同植下象征中日青年世代友好的樱花树和玉兰树。
温家宝总理、福田康夫首相分别向“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发来贺词,希望两国青少年志存高远,胸怀天下,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做和平的促进者、友谊的传承者,合作的拓展者,共同描绘两国未来的美好蓝图(全文另发)。
开幕式上,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交流年”中方组委会主席胡春华和日本青少年友好使者代表团最高顾问、新一届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日方首席委员小林阳太郎分别致辞,中日双方青年代表共同为“交流年”会标揭幕。
参加交流活动的中日双方青年用各自国家的歌曲和舞蹈等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抒发对两国传统友谊的由衷赞美和对中日关系美好明天的深情期盼。器乐演奏《赛马》、《大地之诗》和《大河之流》,日本大鼓《感谢》、《勇猛之心》,联欢互动《挑战拔河》、手影表演《斗趣》,歌曲《拉网小调》、舞蹈《红珊瑚》,啦啦操和街舞表演,一幕幕热闹精彩的表演令在场的中日青少年情真切、心相连,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充满欢快热烈的气氛和青春和谐的气息。当《明天会更好》的悠扬旋律响起,全场击掌相和,放声高唱,共同祝愿中日关系明天会更好,把开幕式推向了高潮。
“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活动是中日两国领导人去年共同确定的。这是双方以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3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中日关系改善与发展势头的重要举措,也是继2007年“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和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之后,双方着眼于进一步增进两国国民感情,在两国大力培养友好事业接班人的一项重要交流活动。本次来访的日本青少年友好使者代表团,是根据此前中日两国政府签署的《关于“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活动的备忘录》,应中国政府邀请、由日本政府派遣的。代表团于10日抵华,分为6组分别访问了上海、重庆、广州、成都、杭州、沈阳、大连等地,并于14日分头抵达北京。代表团成员由日本年轻国会议员、高中生、大学生、公务员、公司职员、记者等日本各界青年代表组成,来自日本各地和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国务委员唐家璇,外交部部长杨洁篪,教育部部长周济及日本驻华大使宫本雄二等出席了开幕式等有关活动。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主席杨岳主持开幕式并宣布“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开幕。
胡锦涛活动报道集
温家宝总理致“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的贺词
三月的北京,万象更新。“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的开幕使这里春意更浓,景色更美!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向来自日本的青少年使者们致以亲切问候和热烈欢迎!
中日世代友好乃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今年,两国将隆重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30周年。在这样一个特殊年份举办“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活动,是我同福田首相去年在新加坡首次会晤达成的共识。我们一致认为,这对两国青少年更好地了解历史、把握现在、思考未来有着重要意义。 》》》详细点击
福田康夫首相致“日中青少年友好交流年”的贺词
日中两国为亚洲和世界的稳定与发展作出贡献的能力从未像今天这样强大。为充分认识新时代日中关系的重要性,并将这一关系推向更高层次,我们必须努力加深相互理解。为此,首先需要相互之间的活跃交流,并只有真正做到相互理解,才能够建立起相互信赖的关系。 》》》 详细点击
千名日本青少年抵华 拉开"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序幕
应中国政府邀请,日本青少年友好使者代表团一行1000人10日陆续抵达中国,分别对上海、重庆、广州、成都、杭州、大连等地进行访问,并出席中日双方于15日在北京共同举办的“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开幕式活动。
2008年是中日两国政府领导人共同确定的“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以下简称“交流年”),两国将在文化、学术、环保、科技、媒体、影视、旅游等领域开展一系列青少年交流活动。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日本外务省分别担任“交流年”的中日双方牵头单位。 》》》详细点击
中日关于"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活动的备忘录
近年来中日青少年交流主要活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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