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子力提出并试图论证的 还存在一个新型(劳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形态之见解是有待考证的。
2,忠东博士以“不可能找到”实现劳动等价交换的办法为由,断然否定了林子力关于还存在一个新型(劳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形态之论值得商榷。本笔以陶本社会经济制度学谈一点自己的见解
3,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缺陷在于不曾研究商品经济之各形态就断然否定商品经济。
- «论新型等价交换»是原中共中央书记处理论组长林子力同志于1987年6月以小册印赠一书的书名。书中,林子力旨在提出并试图论证还存在一个新型(劳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形态有待揭示之。
- «论新型等价交换»印赠已二十年了。时今受赠悉阅此书的幸存者寡,所此,梽托板主求助人大经济论坛同仁就 是否确然存在一个新型(劳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形态 展开研讨以图甄别。
- 198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第三期刊发了署名忠东博士的« 新型等价交换:一个新的乌托邦——经济学中林子力现象研究»一文。文中,忠东博士以“不可能找到”实现劳动等价交换的办法为由,断然否定了林子力关于还存在一个新型(劳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形态之见解。
本笔以东楚陶本社会经济制度学认为,显然还存在一个新型(即具有劳动等价交换特征)的商品经济形态。
也就是说,依据陶本社会经济制度学理论:导致社会成员间劳动不等价交换的因素(概之)有二,一是自然资源因素所带来的非劳动收入差异;二是生产工具类资产因素所带来的非劳动收入差异。
在生产工具极其简易的古代实现劳动等价交换的办法就在于:自然资源公有公益(不纳赋税)制度的建立 ...... 因为,在生产工具极其简易的古代,社会成员间,由生产工具所导致的非劳动收入之差异趋近于零(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一差异),所以,自然资源因素所带来的非劳动收入差异是导致社会成员间劳动不等价交换的唯一因素,是故,只要消除了社会成员间自然资源因素所带来的非劳动收入差异也就等于劳动等价交换的实现。而所谓的自然资源公有公益(不纳赋税)制度也就是自然资源的市场交换价值公有公益的制度化,是此,社会成员间就不再存在这一收入差异了,因而陶本社会经济制度学认为,不纳赋税是东晋陶渊明所文传的实现劳动等价交换的古代办法。
显然, 在生产工具较为发达的当代实现劳动等价交换的办法就在于 自然资源公有公益(不纳赋税)制度和生产工具劳动信贷制度的建立......
所谓新型(劳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形态也就是指以 自然资源公有公益制度和生产工具劳动信贷制度为构架的商品经济体制之形态。
在此,许我解读一下陶本社会经济制度学关于生产工具劳动信贷制度是何以消除 生产工具类资产因素所带来的非劳动收入差异的呢?
陶本社会经济制度学将现实社会成员分为三类,一谓之缺乏客观劳动条件者;二谓之富有客观劳动条件者;三谓之自足客观劳动条件者。
其制度学的宗旨在于将缺乏客观劳动条件者转变为自足客观劳动条件者所其生产工具劳动信贷制度也就是为缺乏客观劳动条件者提供信贷,以使之变成自足客观劳动条件者。这样一来,富有客观劳动条件者除自足之外的富有就失去了原有(带来非劳动收入)的意义......因为,不再有能为其带来了非劳动收入的打工(缺乏客观劳动条件)者。
——« 梽»此怀念林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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