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行业研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不影响装备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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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6 月18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
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 年7 月1 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 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
商品总数的37%,调整范围和幅度之大前所未有。对机械行业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如下:
出口退税调整对象主要针对于低附加值的普通机床、普通机械和轻工机械产品。《通知》取消了分段船舶和非机
动船舶的出口退税;刨床、插床、切割机、拉床的出口退税率由17%下调至11%;柴油机的出口退税率由17%下调到
9%;泵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到9%;缝纫机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到9%;自行车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到9%;
挂车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到9%。
《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为装备制造业保驾护航。我们回顾一下去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
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可以看到《意见》中重点扶持的行业或产品(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海洋工程
装备、船舶及大功率柴油机、轨道交通装备、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等)均不在出口退税调整的产品之列,国家振兴装
备制造业的决心和目标是不会改变的。在中国工业化的进程中,装备制造业面临着蓬勃发展机遇,国家将会继续加大
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旨在培养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扩大自主装备市场的占有率。
取消分段船舶的出口退税提高了竞争对手的制造成本。这个调整主要针对在中国投资分段船舶向本国出口的国外
船企。由于近年全球船舶制造企业订单饱和,加之造船大国韩国、日本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因此他们纷纷将低附加
值造船项目转移到中国,船体分段是船壳半成品,焊接在一起就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