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福利事业要么用纳税人的钱由政府来做,要么有民间慈善组织来做.我们的慈善组织做不了,就只有让政府做.只是奇特的是,银行是政府的,通过银行做效率高一些(因为银行有这方面的经验).最终的亏损还是由政府承担.这没有什么奇怪的.
但是,矛盾的是,我们的国家近年来一直强调银行是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且有实际的措施来体现这一思路,比如考评机制.但落实到具体问题上,有时又不得不损失银行的利益(或盈利能力),比如助学贷款,挽救人员众多的大型国有企业.这是一种畸形扭曲的状态,最终是两头都损失。
总之,政府的最终目的是安定团结。那么从长期看国有企业要盈利才有利与安定团结,所以要求银行要体现企业行为,要盈利。但是如果学生上不了学就会立即影响安定团结,就要有措施解决燃眉之急。就要安排助学贷款的制度,对大型国有企业的救助也是一样的,这是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权衡比较的结果。在现有体制下,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不知道有没有人专门研究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