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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2

1.原有市区的工业用地,不需拍卖只需交纳土地差价既转为房地产用地,原工业企业可以开发房产对外销售。(土地成本降40%以上)

2.原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农民集体宅基地可以交纳土地差价转为房地产用地,原村民可以以股份介入,可以委托开发并有权对外销售。(土地成本降40%以上)

3.增加廉租房建造面积。

4.原城中有占地私房的居民也可以股份介入,委托开发并有权对外销售。

以上几种自主形式必须符合城市规划需要,建筑物必须审批,销售必须既建好封顶销售。

大幅增加住宅用地的供应量,降低因土地升值带来的房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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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3 07:31:00
政府是即得利益集团(严格的说不是什么政府,其实是某些用政府的名义搞私利者)。
别把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了,这帮人不行。又是体制问题了,也不完全是体制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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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3 10:35:00
平抑房价对政府来说,有什么好处呢?反而把自己的腰包都给平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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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3 11:50:00
以下是引用Yzhenzhen在2007-7-13 10:35:00的发言:
平抑房价对政府来说,有什么好处呢?反而把自己的腰包都给平抑了

可以拉动内需,现在国家就是想办法拉动内需,房价降是拉动内需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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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3 12:15:00

我认为楼上说的拉动内需这个理由看上去是有些道理,因为房价上涨必然给房地产业及其相关行业带来更大的投资动力,但是由此导致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性失调,要做为更重要的问题来看待,国民实际收入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房子又是必需品,房价涨过快,必然导致社会矛盾的加深,不利于社会的经济稳定.政府用这个来拉动内需,走的也太危险了.

政府也在尽自己的努力控制房价,比如说在房子的买卖中规定新房在2年内的转让是要缴付更高的税等.我认为不是政府不想控制房价,而是现在的经济控制体系有缺陷造成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不能统筹,国家政策在地方政府一层就不能得到有力的施实,国家考核各省所用评价指标中有经济政绩的,这必然导致各省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最终的政策实行效果还是要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博弈的结果.

写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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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3 12:30:00

这个模式可以在几个有代表性的城市先试运行,逐步完善运作中程序,这样不会损害国家大局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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