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从一本书上摘录的:大家讨论一下
  应当承认城镇化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起者不可忽视的作用。它使农民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了现代文明;调节农村劳动力在村镇之间的流动,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也避免了像西方国家原始积累由于人口的盲目所造成的社会动荡。
  但是小城镇的发展却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之间存在着冲突:首先,由于城镇化与乡镇企业是共生的,所以,小城镇这个乡镇企业的聚集地造成了环境污染。如随着农业的发展,农药、化肥对农产品的污染及农膜产生的"白色污染",村镇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垃圾污染,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规模化养殖及水产养殖污染等。特别是以化学肥料替代有机肥料造成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目前,我国是化肥施用量较大的国家之一,全国耕地化肥施用量折纯约每公顷375公斤(发达国家化肥施用水平约每公顷200公斤)。氮素化肥过量施用,会流失进入水体,研究证明,婴儿中发生亚硝酸盐中毒或变性红血素症,以及成人消化道内由于形成亚硝胺而致癌的现象,都与饮用硝酸盐含量高的河水有密切关系。
  其次,城镇化导致的小城镇发展不利于节约土地。在小城镇,土地价格相对较低,生产者在很多情况下可以肆无忌惮的使用土地。如今我国可以开垦的荒地所剩无几,而现有耕地却被大量侵占,其中农村工业的占地面积是惊人的,1979年以来,农村工业的占地面积已经达到一亿多亩。比如农村砖瓦业就是消耗耕地的大户,据浙江省环保局测算,每生产65亿块砖,要消耗1365万吨土,相当于45500亩土地被挖掉一市尺。除直接占用耕地外,农村工业还污染和破坏了大量农田。据统计,全国每年因工业废水而污染的耕地面积达2亿多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左右,每年因污染减少的粮食超过了100亿公斤,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其中因为农业工业污染和破坏而引起的达47%以上。
  再次城镇化引起的小城镇的发展,不能产生城市的聚集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很多事情若仅仅限于家庭来做的话,永远不能实现社会化。只有大城市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和质量。
  因此一味追求小城镇的扩张,不仅无法实现中国城市化发展的长远目标,而且还可能导致严重的生态破坏。
  既然城镇化存在诸多的弊端,我们就应该回到城市化建设的正常进程上来,明确我们的发展战略不是用拐弯抹角的城镇化而是城市化来表示。一方面要使原来的乡镇企业适当集中于城市园区内;另一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大力发展无公害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