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般人都不会有太强烈的道德顾忌了;但是,当有人被说成“自私自利”的时候,还是会觉得受了攻击而很不愉快;当然,若被说成是“活雷锋”“道德模范”,也不太会觉得受到了真诚的恭维而欣喜,因为:如今流行的大众化文化是强调个性与尊重人权;其次,真正爱做好事的人的幸福快乐绝不是来自别人的廉价称赞,而是来自灵性生活的自主自爱的真正愉悦。
与被说成自私或无私相比,人们很乐意被人评价为“自爱自强”。然而,由于中国的集体主义文化传统,我们更害怕被戴上“自私自利”的帽子,因而更容易错把合理的“自爱自强”当成被人讪笑的“自私自利”。故此,本文特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
第一,维护自己合理权益是自爱,拥有平等之心是自强;反之,如果听任不公平逍遥自在,听任不当“威权”大逞能耐,则要么是狭隘的自私,要么是量小的愚昧。
第二,为了自己、家人甚至朋友的利益而辛勤劳作,为了发家致富而创新创业,肯定是自爱自强;虽没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了,但也不要因畏惧别人眼红而踟蹰不前。
第三,搞点小圈子、照顾圈内人,只要不是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也仍然是自爱的表现,是人之情爱的需求,不必害怕被戴上“山头主义”“黑社会”之帽子。
第四,和领导亲密接近,爱护领导、帮助领导,只要是为了和领导一起成就利人利己之事业者,就不用怕被贴上“马屁精”的标签,而应该有自爱自强之自我定位的自信心。其实,领导也需要被领导、甚至被教导。
总而言之,由利人而利己就是自爱自强,由损人而利己就是自私自利。我们的道德文化如今肯定了“私心”的现实的动力作用和人性意义,这是进步;但也不能因纠枉过去的“集体主义”而过头了,而滑坡到“损人利己”也能登堂入室甚至还能光耀门庭的泥淖里了啊。不怕有私心,就怕黑良心。
如今,大多数“精英”的共识似乎是:与其诉诸道德的公义,不如诉诸制度的公正;因而“精英”们在等待良好制度的良好愿望中如“八仙过海” 各显神通地 “用着权”“捞着钱” ,小日子舒适的很啦。
其实,好的制度不能从天上掉下来,好制度的诞生必须诉诸良心及其正义的行动。所以,列宁曾经说过:革命人实际就是宗教人。此言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