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孤独 发表于 2012-10-28 22:13 
不要这样被人鄙视,这是典型的学术不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
对“千年孤独”先生本人,我是很尊敬和佩服的。大概您可以成为天马行空、独往独来的大学问家。
但你把我这种情况看成被人鄙视,轻者说是你判断错误,就你自己说是看法有缺陷:
根本谈不上“不道德”和“学术不端”嘛!
还是sunpj031 先生说得好,可以说很符合我的情况……
我实际上是寻求合作,并提出了合作的报酬分享框架。哪里不道德了?谈不上嘛!
跟学术不端也不沾边嘛!
对千年孤独先生再次表示深深的尊敬!
在这个帖子下不要再讨论“学术不端”,有看法给我发站内消息私下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