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尝试回答一下。呵呵!
法人单位不用说了吧,是指有固定经济场所,资金来源,雇用一定数量人员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能够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特别是具有完全独立的民事责任。 法人单位是要在工商所进行登记,领取营来执照的,并且之前还要办大量的手续,才能成立。 产业活动单位虽然也要有营业执照,如果它只是一家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就不定是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
说白了,我理解产业活动单位就是不具法人资格的一些分支机构的称谓。只所以把它分出来,是因为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但它的经营活动要按属地原则归驻在地进行统计。所以在统计上,有些单位是法人单位,当然要统计表,有些单位基本身不是法人,其所属的法人单位在外地,但这些单位是作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在当地的。
举个例子,德勤事务所,其法人注册子在上海市,但它在南京有个营业部,前者的活动统计在上海,后者在南京是作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的。